11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8–11.9)t/km2·30d之间,平均为5.2t/km2·30d,同比下降33.3%。其中,沧州、保定、晋城、焦作、郑州等26个城市降尘量小于9.0t/km2·30d(《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t/km2·30d);阳泉和太原市等2个城市降尘量大于9.0t/km2·30d。晋城降尘量均值为3.3t/km2·30d,同比下降56.0%,排名第三。这也就意味着,在晋城2018年11月平均是3.3吨/月·平方公里的灰尘。
降尘,又称“落尘”。是指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气颗粒物,其粒径多在10微米以上,计量指标单位为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地表沉降物质的量。降尘量与工地、道路、堆场等尘源的对应关系非常明确,也就是说,降尘量直接反映城市扬尘管理水平。虽然尘是可沉降的,对人体伤害没有那么大,但降尘量对城市管理的意义非常重要。监测并发布这些数据,目的就是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