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加强对全省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按照省委安排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行动,集中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打击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危险废物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妨害生态环境保护、查办“保护伞”、扫除黑恶势力等8个方面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34件691人,提起公诉212件453人,已判决案件均系有罪判决。查办案件中,涉黑涉恶案件10件。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6份,纠正案件数115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5份,追捕、追诉漏犯10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93件,发出检察建议1005件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和提起公益诉讼,有效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省检察机关共向相关行政机关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05件次,发出《刑事案件立案建议移送函》100余份,督促128家排污企业进行整治,修复被损林地、耕地、湿地、草原2万余亩,治理被污染河道100余公里,清理被污染的水域、土壤4180余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及生产固体废物1700余万吨,有效地加强了生态司法保护,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