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市情况看,1-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前三位的分别为大同、朔州、长治,排名后三位的城市依次为临汾、太原、晋城;改善幅度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长治、晋中、忻州,排名后三位的依次为大同、朔州、太原。
根据省政府部署,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省范围将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全省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8056家,完成清洁取暖改造86.45万户,淘汰燃煤锅炉4766台。全省燃煤机组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钢铁、化工、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率达93%,焦化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率达50%。由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分别牵头负责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打击黑加油站点和非法加气站专项行动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同时,山西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主动应对重污染天气,秋冬防期间每日开展空气质量会商,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日报和周报,做到早预警、早应对。进入11月份以来,全省多次出现大范围重污染过程,省大气办按照预警从严、启动时间提前、应急措施升级、区域整体响应的原则,4次发布预警调度,各城市同步启动预警,区域联防联控,对降低污染峰值起到了积极作用。
秋冬季期间(10月1日到11月30日),尽管有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但经过全省不懈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保持了持续改善态势。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9%;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0.2%。长治、晋城、太原PM2.5平均浓度降幅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分别位列前2、3、4位;吕梁PM2.5平均浓度降幅在汾渭平原中排名第1位。11月重污染过程对环境空气质量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当月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同程度上升,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9.0%。(侯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