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开挂牌督办的企业,生态环境部明确了每家单位的督办要求和整改期限,要求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单位落实督办要求,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并及时公开查处情况和整改情况。对督办事项拒不办理、办理不力或在解除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123家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单位中,山西共有15家,其中涉水污染单位2家,分别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交城宏特化工有限公司;涉气污染单位7家,分别为大同煤矿集团铁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山西立恒钢铁有限公司、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柳林县森泽煤铝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新星冶炼集团有限公司(铁厂)、孝义市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二期;污水处理厂6家,分别为太谷县圣源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乡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交城县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兴县污水处理厂、石楼县污水处理厂、岚县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