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140000201811130001举报内容为,阳城县润城镇北音村,村东南角一里地,有一大型养猪厂,排放黑色污水,死猪随意堆放,存在气味呛人现象。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北音村东南角有一大型养猪厂,是指“山西健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该养猪场距北音村1公里,四周为耕地和林地,规模为年存栏10000头生猪,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投资237余万元,于2003年5月建设,2011年6月投产。2003年5月28日阳城县环境保护局对《阳城县建强畜牧养殖场年存栏10000头生猪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2012年6月26日阳城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新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批复。该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规定,沼气池产生的沼渣用于生产沼渣肥,沼液用于附近农田施肥。2011年6月20日阳城县环境保护局批复该公司年存栏10000头生猪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号为(2016)晋E01001,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存栏3000余头,建设有500立方米沼气池,沼气池旁建有2000立方米的沼液池。该公司的养殖粪便经水泥管排入沼气池发酵后排入沼液池,由软管从沼液池引出,延伸至旁边的荒山林地(种植有核桃树),林地内排放有黑色沼液。该厂建有两个化尸窖,用于正常死亡猪的处理。最近由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需要,生猪禁止外调,无人收购,该养猪场生猪大量积存,导致猪群死淘率升高,化尸窖不能全量容纳死猪,该厂把死猪堆放在猪场南部的空地上,准备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处理结果为,阳城县责令山西健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一是与周边农户或种植大户签订粪污土地消纳协议,配套沼液运输车辆,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以全量消纳利用所产生的粪污。二是立即按操作规范,对在外堆放的死猪由业务部门排除传染病的基础上监督进行深埋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已经全部按规范处置。三是沼液灌溉在林地、农田后及时翻耕,避免呛人气味散发。
编号D140000201811130006举报内容为,陵川县杨村镇东岗村,村东约300米,有一东岗石料厂,对柏树、松树、连翘造成破坏,存在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现象,村民建议将石料厂取缔。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经核查,陵川县杨村镇没有以东岗命名的行政村或自然村。根据联合调查组排查,群众反映企业应为杨村镇东掌石灰岩有限公司。该问题与(D140000201811070045)、(D140000201811100008)反映问题相同,属重复举报。关于群众反映“柏树、松树、连翘造成破坏”的问题,经调查:2017年以来,该企业在陵川县林业局批准的临时占用林地范围外,违法违规占用林地6037平方米,县林业部门根据规定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共处罚金6037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植被。目前,该企业对破坏区域完成了植被恢复,现场检查时,企业因完善林业手续,处于停产状态。关于群众反映“存在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现象”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产生粉尘的石灰岩开采工序,配备有一台雾炮降尘装置,进行抑尘;破碎机采用轻钢结构全封闭,产尘点设施收尘罩,收集粉尘引入到1套布袋除尘器内进行除尘,除尘后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产品堆场采用轻钢结构全封闭,堆场钢结构上方及皮带落料点均设有固定式喷淋洒水设施;道路运输中建有轮胎冲洗池,出厂道路进行硬化和两侧绿化,并配备有2台洒水车。产生噪声的破碎、筛分、机砂车间分别进行了全封闭隔音,车间装隔音棉,设备基减震。
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至10日对该企业年产15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废气、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出具了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年产15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的破碎车间、一级筛分车间有组织颗粒物,但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达标率100%;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标率100%;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达标率100%。综合上述调查情况,粉尘、噪声均符合排放标准,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粉尘和噪声污染。关于群众反映“将石子和石料随意堆放”的调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所余存的石子、石料均按照环保要求进入密闭棚储存,对非开采面和厂区内裸露地面全部使用抑尘网进行了覆盖,没有随意堆放现象。
处理结果为,陵川县将以此为鉴,紧盯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直面问题,举一反三,严格履责,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编号D140000201811120033举报问题内容为,城区畅安路上有一晋煤集团总医院,排放医疗废水,存在气味呛人,影响周边居民环境。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问题与(D140000201811120033)相同,属重复举报。针对该问题,城区环保局再次进行调查。经调查,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于2012年9月取得改扩建门急诊楼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2017年4月26日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备案,2016年10月换领了新的排污许可证(编号:14050285110282-0500)。2011年7月建成污水处理站,并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能力1300吨/日。采用“预处理+接触氧化+二氧化氯”二级处理工艺,处理后经管道排入晋城煤业集团物业公司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该医院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污水排放口符合国家废水排放口标准规范,废水处理后经管道排入晋城煤业集团机关物业污水管网,最终排放至晋城煤业集团机关物业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站在运行的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气味。该医院已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了监测,提供了2018年1-10月份废水监测报告,报告显示PH、化学需氧量等19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群众所反映的气味呛人问题,已对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氯气、甲烷)的排放浓度进行了监测,11月13日检测报告结果均显示达标排放。
处理结果为,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调查情况,城区区委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采取相应措施,一是要求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积极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目前,医院已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移址重建,预计2年内完成建设;二是要求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污水处理站在未进行移址重建的期间,对2个曝气池加盖顶棚,预计15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