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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各市发布重污染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 发布时间:2018-11-23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日前,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经过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27日,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
 
  河北省大气办11月20日发出通知,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1月2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截至目前,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廊坊、沧州已陆续发布启动应急响应通知↓↓↓

       石家庄
 
  根据联合会商结果,为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11月22日12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27日,受近地面偏南气流、高湿和逆高温影响,我省中南部(石家庄、保定、衡水等)污染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为了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大气办要求,我市于11月22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
 
  保定
 
  依据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294号),预计2018年11月24日-11月27日,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2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此通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12时。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意见,结合我市未来几天气象天气情况,扩散条件转差,受近地面受偏南气流、高湿和逆温影响,扩散条件持续不利,达到橙色预警水平。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18〕81号)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邯郸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294号)要求,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至27日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2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8年11月21日
 
  衡水
 
  按上级要求,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衡水市定于11月2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廊坊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经专家组会商,我市预计11月24日至11月27日可能出现一轮重污染天气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要求,11月22日18时起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为11月27日24时。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市民乘坐公交或低碳交通工具出行。
 
  沧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27日,扩散条件持续转差,近地面受偏南气流、高湿和逆温影响,我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我市于11月2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定州
 
  定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
 
  应急响应的公告
 
  经省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27日,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27日午后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2018年11月2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提醒广大市民减少户外活动,保障身体健康。
 
  辛集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
 
  应急响应的通知
 
  依据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294号)文件要求,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市定于11月2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市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编)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第二批次轮流停产企业涉气工序停工),并于每日9时前,将前日应急启动情况、采取的措施、减排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督导检查情况报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1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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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重污染天气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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