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工信部、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和山西省经信委、环保厅《关于继续做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推进全省水泥行业去产能稳增长增效益2018-2019年冬季采暖期全面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
实施错峰生产的范围:山西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实行错峰生产。其中,在冬季采暖期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弃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熟料生产线,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错峰生产的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止。各片区企业可根据当地市县(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及市场需求变化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必须确保2018-2019年冬春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4个月。
对于因冬季采暖期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弃物等保民生任务未能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的熟料生产线,在2019年3月16日零点起,停窑补齐错峰期间应停窑天数的70%。
协会将进一步加强错峰生产的督査工作,组建督查小组,全面落实错峰生产工作。各企业将按照政府和协会要求,自觉执行政府和协会错峰生产的有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