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了落实“津八条”“政务一网通”改革等工作
(一)减少企业环评审批要件和时限。2017年,我局减少了2项环评审批申请材料——“三同时承诺”、“污染防治承诺”。2018年,印发了《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加强环保审批服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津环保环评〔2018〕44号),明确要求“不再将项目选址意见和备案文件作为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件,推行‘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要件。此后又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原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许可证类的办结时限统一压缩为5个工作日。
(二)减少环评审批的项目。我局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扩大环境影响登记表范围,将环评审批项目总数80%以上的环境影响影响小的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全部改为备案,不用进行环评,由企业在网上自行备案。经请示生态环境部,将原属于滨海新区的备案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给了滨海新区各功能区。我局修订并印发了《天津市部分环境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名录》(津环保规范〔2018〕2号),对8个行业37个类别的项目实行免于环评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小微企业。7月份,印发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津环保规范〔2018〕3号),最大限度的向各区行政审批局下放审批权限,并对目录以外已由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委托区行政审批局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现环评审批提速增效。
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还积极配合市建委开展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或不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项目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三)全面实行环评文件网上审批。2018年3月开始,试行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和联审窗口系统接件的无缝连接,实现环评文件全流程网上审批。环保许可事项上半年网上审批率已达到100%,并配合许可中心与国家部委、市级部门和区级系统对接。
(四)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目前的7个许可事项,都已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即申请单位都可从网上报件,纸版材料可通过申请单位自选EMS快递方式报送,办结后可到许可中心取件。
(五)进一步规范我市环评市场。目前,我局已将在津开展业务的全部环评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放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上,供企业查询。我局进行了2017年度环评机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6个月,对3家存在问题环评机构给予通报批评。上半年还把在天津登记的所有环评机构的信息下发至各镇、街、工业园区,方便企业从大名单中自主选择环评机构。
四、改进了项目审批服务措施
对项目联合审批实行前伸加后延服务。实施审批服务、超前辅导、现场咨询,坚持提前介入、上门服务、联合审批、首问负责,落实承诺办结制,合理利用现场踏勘、公示等环节,并行推进有关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深入开展主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对审批承诺时限,坚持能短则短,对审批效能,坚持能快则快,实行投资项目各类审批一窗接件和一次性告知,帮办领办,对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实行现场咨询服务、随来随批等帮扶措施。我局特别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对于新发布的政策文件,及时通知各区审批人员,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随问随解答,加强对区行政审批局和环保局的培训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和市委市政府“一制三化”改革要求,制定好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同时继续坚持落实好“津八条”措施和我局加强环保审批服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8条措施,该办的事要尽快办,该服务的要服务好,坚定不移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务求实效。
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把时间交给记者朋友们,请大家提问。
中国环境报记者:请问“津八条”出台后,为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市环保局在便捷审批方面有哪些措施?
朱彤:“津八条”出台后,环保部门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企业在津创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特别是2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动员会后,我局贯彻落实鸿忠书记、国清市长的指示要求,以营造高效营商环境为目标,通过向企业家朋友“问所需、知所想”,立即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方面采取一系列便民措施,当好“店小二”。在措施上,可以概括为两个减少、两个全面,具体如下:
一是减少环评审批的项目。我局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扩大环境影响登记表范围,将环评审批项目总数80%的环境影响影响小的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全部改为备案,不用进行环评,由企业在网上自行备案,简化流程。今后还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放开、减少环评审批数量。同时,修订了市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目录,将更多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区,使企业能够在项目所在地就直接办理环保手续。此外,落实国家要求,将除固体废物和噪声(报告书)污染防治设施以外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全部改为企业自主验收,由审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是减少企业环评审批要件。在环评审批要件中取消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和发改部门的备案文件,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实现环评审批要件最少化,同时实行“容缺后补”、“以函代证”等措施。
三是全面实行环评文件网上审批,网上审批率达到100%,做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四是继续全面公开环评审批信息。将环评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要件、程序、进度、结果全部公开,同时公开环评中介机构信息。
天津工人报记者:环评技术评估是行政审批的延伸,那么如何从技术评估的角度为企业做好服务呢?
王治民:技术评估的实质是技术评审,是环评审批不可缺少的环节。为满足行政审批改革提速要求,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环评审批的技术评估环节将采取以下措施提速更好的为企业服务:第一,技术评估提前介入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实行跟踪式服务,一方面能够把握方向,提高环评一次通过率,另一方面能够督促环评机构尽快完成评价工作。天津市推广乙醇汽油配套工程就采用这个方法,确保相关油库的改造工程按时通过环评审批。第二,接受审批部门委托后立即开展技术评估工作,随来随评,完全消除排队等待时间。第三,缩短环评文件修改时限要求,由10天压缩为5个工作日,杜绝环评文件修改时间过长造成审批延时,环评文件修改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意见。第四,实行容缺后补,在不影响技术评审的情况下,允许暂未取得的要件后补,先行技术评估。谢谢大家。
天津新闻广播记者:现在环保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范围广、种类多,如何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了解到新颁布出台的环保法规政策标准?谢谢。
朱彤: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相应法规标准和政策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是前所未有的。为了使企业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新颁布出台的环保法规政策标准,做到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及时应用,我们将采取3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是及时信息公开。我们会将新出台的环保法规政策标准进行集中汇总,第一时间在我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大家可以在“天津市环保局”官网进行查询、下载。
二是及时组织解读。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后,我局将以新闻发布、微信等方式及时进行政策解读,请企业随时关注。如今年2月7日,我局就专门组织了新闻发布会,对今年修订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环境标准进行了解读。
三是提供咨询服务。如果企业有相关环保法规政策标准的问题,可以进行电话咨询。如环评审批问题可以拨打88908890。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