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废行动2018”第二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涉危险废物问题)
1.编号:1-新8
主要问题: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金星村六灶港旁存在一非法冶炼废旧铝作坊,堆存大量废铝渣,部分没入六灶港支流河道内。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废为非法冶炼作坊经地坑炉和焦炭加工生产铝锭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目前,祝桥镇完成冶炼作坊违章建筑的拆除和该点位工业固废的清理、平整和覆土工作。共清运危险废物1690千克,一般工业固废306吨,危险废物运送至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规范化处置,其余一般工业固废运至仓库规范贮存待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废渣为冶炼作坊从本地企业收集来的废铝、生活垃圾中的废易拉罐等,经地坑炉和焦炭加工生产铝锭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处罚情况: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对该非法作坊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两个,分别拟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和处罚70万元,以及责令恢复原状和处罚900元的决定。目前,两个案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问责情况:祝桥镇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金星村村主任黄小忠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金星村党总支书记姚二福诫勉谈话;对镇规建办主任科员谢海赟进行政务立案调查。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浦东环境”官网上进行信息公开。
2.编号:135-举报-2
主要问题:贵州省兴义市乌沙镇窑上村老鹰岩组兴义市鸿源再生能源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外,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废物含有铁冶炼、铁合金冶炼废渣以及疑似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利用过程产生的废渣)等。
清理情况:兴义市已完成该点位固体废物的清理和堆存点平整、覆土工作,共清运铁合金冶炼废渣4803吨,按规范处置废矿物油废渣8.29吨(其中:原点位发现1.17吨;调查过程中在其他位置发现7.12吨)。铁合金冶炼废渣运至贵州黔桂金州建材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废矿物油废渣由兴义市鸿源再生能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贵阳城投公司处置。
溯源情况:经兴义市环保局、公安局及乡镇联合调查核实,铁合金冶炼废渣主要来源于兴义市乌沙镇的临时洗渣作坊,该作坊始建于2006左右,已停产多年,作坊负责人无法查实,作坊从周边收购铁合金干渣进行清洗,清洗后的废渣转移至该点位堆存。掩埋的废矿物油废渣由兴义市鸿源再生能源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原法人王某等人违法倾倒。
处罚情况:经兴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非法倾倒铁合金废渣违法行为发生于2006年至2013年期间,违法行为实施人已无法查证,属历史遗留问题,未处罚。非法倾倒废矿物油废渣的违法行为发生于2013-2015年期间,初步查实,该行为由兴义市鸿源再生能源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原法人王某等人实施,5月28日,兴义市环保局将调查情况移送兴义市公安局,兴义市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兴义市鸿源再生能源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前法人王锋等4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问责情况:兴义市人民政府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市工科局、市环保局、乌沙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5月17日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3.问题编号:6-举报6
主要问题:江苏省仪征市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芳纶实验车间内存放有约200桶聚合废渣,重约6吨,未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存放危险废物。
清理情况:该公司新建了危废暂存点,将厂房内的危废转至危废暂存点规范贮放,并完善标识、台帐。公司采购中心立即于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5月19日全部处置完成。同时各单位立即对照开展举一反三检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危废为2017年底仪化公司对芳纶实验装置停产后系统清理所产生的聚合残渣(含对苯二胺),未及时转入该公司危废收集中心并安排处置。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仪征市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对该公司处罚人民币10万元,目前,已经下达处罚决定书。
问责情况: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以上问题,对本公司曾元、吴向东、王辉、张其宝、沈惠宾、杨勇张蓉、林广晓、栾少兵等9名责任人进行了警告和警示谈话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
4.编号:102-新56
主要问题: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江大堤768+500外侧50米处,一无证经营废塑料破碎加工点,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该点堆放大量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等。
清理情况:2018年5月17日,环保荆州分局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荆州区李埠镇人民政府,对该废旧塑料收贮点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湖北天银经济循环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清理分拣。根据该公司出据的危险废物称重入库明细,未破碎的废矿物油桶、废油漆桶及废机油壶共计1.06吨,已经破碎的废矿物油桶、废油漆桶及废机油壶共计2.12吨,总计3.18吨。废塑料桶、废塑料凳子等一般固废于5月2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市环监支队已依法对该废旧塑料收贮点业主桂春兰立案查处。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点位的垃圾主要来自于废品回收。
处罚情况: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桂春兰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额度为10500元。
问责情况:对李埠镇副镇长廖黎明,新垸村支部书记魏尚涛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荆州日报》2018年7月16日进行信息公开。
5.编号:82-新2
主要问题:湖北省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阳光一路南侧荆花石膏矿旧址内,存在一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点,现场发现大量油泥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危险废物为油泥及含油抹布等。目前,掇刀区完成该点位危险废物的清理、平整和覆土工作,共清运27吨,委托具备相关处置资质的湖北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污染现场原为荆花石膏矿的选矿场,于2012年6月废弃。因时间跨度太长,未能发现线索。目前,公安机关对全市可能产生此危险废物的工厂、小作坊等开展了清理排查工作,尚未查到危险废物来源。
处罚情况:因未查到危险废物来源,未进行处罚。
问责情况: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依法启动问责程序,对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副主任董云进行约谈,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财务部工作人员陈华进行诫勉谈话;对白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华兵批评教育,花竹村村委委员张道珍进行工作约谈。
信息公开:在《荆门日报》2018年7月10日七版进行信息公开。
6.编号:62-新21
主要问题: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南城县温沙高速公路旁,江西超峰建材有限公司厂房后露天堆放41个废旧机油桶,其中9个装满废旧机油,另有一个埋入地下,1/4露出地面的油罐,地面油污渗透严重。该收购点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场仍未清理。
清理情况:南城县株良镇人民政府将废机油桶、废机油及贮存油罐全部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并对场地进行了清理,于2018年5月18日完成了整改。
溯源情况:经核实,这些废机油桶、废机油及贮存油罐为当地人孔龙仂在江西超峰建材有限公司院内投资经营的一个废机油收集、储存点。
处罚情况:南城县环保局立即制止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处理,没收非法所得1.1万元,罚款1.1万元,均已到位。
问责情况:经南城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株良镇镇长黄晖,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邱团勇,环保所负责人卢小平进行了通报批评。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株良镇环保所负责人卢小平进行诫勉谈话,对负责环保工作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邱团勇予以全县通报。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抚州市政府网站、抚州日报A版于2018年5月18日进行信息公开,本次公示情况将在抚州市环保局、政府网站再次公开。
7.编号:62-新45
主要问题: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工业园区陶园二路恒邦纺织北侧,露天堆放大量废机油桶和废旧化工原料桶,无防渗措施。
清理情况:2018年5月15日,东乡区经开区组织人员对现场全面完成了清理,将该点位露天堆放的400个废旧机油桶和废旧化工原料包装桶全部集中收集存放在东乡区工业企业江西金丽丝纺织有限公司厂房中,要求厂家集中回收利用。
溯源情况:经调查核实,上述废旧机油桶和废旧化工原料包装桶来源于江西金丽丝纺织有限公司,该公司露天堆放废旧机油桶和废旧化工原料包装桶,未采取防渗漏、防雨淋等环境安全防护措施。
处罚情况:抚州市东乡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江西金丽丝纺织有限公司改正,对该公司未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固体废物堆放场所,露天堆放废旧机油桶和废旧化工原料包装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3万元,目前,罚款已经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抚州市东乡区环保局已经对负有现场监管责任的东乡区环境监察大队长李伟、副大队长李晓荣、中队长王卫新、黄国华、曹志敏五位同志给予通报批评;抚州市东乡区经开区对经开区挂点责任干部乐建华给予通报批评。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抚州市政府网站、抚州日报A版于2018年5月18日进行信息公开,本次公示情况将在抚州市环保局、政府网站再次公开。
8.编号:21-新02
主要问题: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腊口镇石塔工业园,浙江友邦铝业有限公司拆除轧机过程中的废机油、油泥等危险废物,在厂界外露天堆存,部分洒落在未进行防渗处理的地面。
清理情况:该点位已完成露天堆场油泥、废机油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油泥4桶,合计997公斤,并已建设完成危废规范化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已落实到位。
溯源情况:经核实,厂界外露天的废机油、油泥为该企业拆除一期生产线,将拆除后部件堆放在厂界外过程中产生的,未采取“三防”措施。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青田县环保局于5月9日对该公司“露天存放拆除的轧机导致部分废机油、油泥等危险废物洒落在未进行防渗处理的地面”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企业已于6月7日缴纳罚款。
问责情况:青田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该镇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分管领导等3人进行约谈,并将该镇分管领导调离岗位。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7月17日浙江青田网和6月29日在青田县环保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9.编号:21-新02(1)
主要问题: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腊口镇石塔工业园,欣昌线缆有限公司内存有大量废机油,未按规定贮存。
清理情况:该点位于属于已破产的浙江欣昌线缆有限公司遗弃固废问题,青田县腊口镇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对车间废油桶(1吨),油泥(8.88吨),废机油(8.89吨)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运。5月15日,完成清理工作。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点位属于已破产的浙江欣昌线缆有限公司遗弃危险危废,未按规定贮存并及时委托处置。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青田县环保局已于7月9日对该公司危险废物未按规定贮存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问责情况:青田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该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3人进行约谈,并将该镇分管领导调离岗位。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在7月17日在浙江青田网和6月29日在青田县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10.编号:97-举02
主要问题: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银湖村,湘东皮革厂厂区内(实为茶陵县湘南皮革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大量污泥,无“三防”措施;收集池中尚存在疑似含铬废水约500立方米。
清理情况:1. 存放在该公司车间内80吨疑似危废沾染物(即暂存在原料车间的红色粘土),经株洲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六价铬、总铬均未检出。据此,5月22日,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对茶陵县湘南皮革有限公司疑似固体危险废物的认定意见》,于5月25日全部送茶陵县垃圾填埋场作为生活垃圾覆土填埋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间已按要求采取“三防”措施,新建了导流沟和收集池。贮存在专用仓库的15.45吨含铬污泥和1.54吨废皮革屑,于5月25日全部送至有处理资质的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水收集池内的废水、厂区沟渠残留废水已全部处理并达标排放。5月15日至6月30日,共处理废水约1534吨。对废水收集池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缮,共清理含铬污泥1106.87吨,已于7月5日前全部安全转移至有处理资质的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溯源情况: 2018年2月13日,茶陵县湘南皮革有限公司在清理维护废水收集池过程中,擅自将池内污水污泥转移暂存在厂外泥坑内,被茶陵县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为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在将污染物及沾染物全部转移至原收集池后,又将可能受到污染的泥土全部挖出运至厂内存放至今,数量约80吨左右。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茶陵县湘南皮革有限公司因含铬皮革废碎料贮存场所未落实“三防”中的防流失措施,且地面积水较为严重,涉嫌危险废物“三防”措施不规范,茶陵县环保局于2018年5月16日依法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5月3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5万元整。此外,该公司因废水调节池靠厂房一侧污水漫过池体的防渗高度,与池体上方的土壤直接接触,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县环保局于2018年5月17日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6月2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企业负责人陈春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问责情况:茶陵县纪委对相关责任进行了问责,对茶陵县虎踞镇人民政府环保专员罗恒、茶陵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股长彭丁勇和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谢昱等3名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7月13日在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按要求每周四在《扬州市生态环境网》公示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后最后一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
11.问题编号:06-举报-13
主要问题:江苏省高邮市光明化工厂已于2016年3月关停取缔,现仍有约400吨精馏残渣长期存放。
清理情况:该点位遗留的危废由当地政府委托运输单位将其运至危废处置单位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了合法处置,目前已经全部处置完成。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地危废为企业自己产生未及时合法处置。
处罚情况:2016年3月,高邮市政府对该厂依法关闭(邮政发【2016】52号)。
问责情况:针对此事,高邮市纪委对高邮卸甲镇环保助理王国平进行了提醒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扬州市生态环境网》按要求每周四公示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后最后一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
12.编号:61-新1
主要问题: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距离信江约150米处有一非法废旧塑料破碎加工点,现场堆约10吨废旧塑料,并混有农药瓶、医疗废物、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无防渗措施,清洗废水直排。
清理情况:采取断水、断电,对医疗废物、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进行分拣并转移至贵溪市危险废物暂存库,废塑料运至弋阳县晶冠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处理,拆除生产设备。现场已于5月10日全部清理完毕,设备已经拆除。
溯源情况:本地(废品收购而来)。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江西省贵溪市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对李美平处罚1万元人民币。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贵溪市人民政府对滨江镇政府环保工作分管领导、滨江镇常务副镇长乐黄金进行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2018年7月13日进行信息公开。
13.编号:61-新17
主要问题: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童家镇320国道附近一塑料破碎加工点,堆放30吨以上的编织袋(含少量疑似危险废物),清洗废渣超过3000吨,地面未做防渗处理。
清理情况:造粒厂所有加工机器设备和作业工棚已拆除,堆场回收的编织袋和塑料粒子全部运往鹰潭余江县李书文废品收购站处理,印有硫酸铜字样的空废编织袋运至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鹰潭市环绿废旧物品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暂存处理,渗坑的废水全部抽取运往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运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用新土对该渗坑进行填充覆盖,恢复原状。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造粒加工点30吨编织袋、少量危险废物(约20斤印有硫酸铜字样的空废编织袋),均系外面回收而来;3000吨的清洗废渣,实际上表面是一层清洗废渣约100吨,废渣下面是原童家镇老屋砖厂遗留下来的砖渣;对渗坑内的废水及附近水体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三类水,未检测出重金属。
处罚情况:月湖区环保局对该塑料造粒加工点立案查处,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现场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恢复原状,造粒加工点负责人董佳民已被移送公安行政拘留。
问责情况:童家镇属地责任落实不力,对童家镇镇长曾谷庆进行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月湖区政府网2018年6月26日公开。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清废行动2018”第二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清废行动2018”第二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整改情况的基本情况、类型、特点及处罚问责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以下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二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基本情况?
答:2018年7月2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清废行动2018” 第二批13个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主要涉及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处置以及相关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其中,江西省4个、湖北省2个、浙江省2个、江苏省2个、湖南省1个、上海市1个、贵州省1个。经现场核实,这些问题已经按照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要求完成了整改。
问:涉及危险废物挂牌督办问题主要类型和特点是什么?
答:涉及危险废物挂牌督办问题大致可分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非法贮存危险废物、废品收购站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废贮存场所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关闭后遗留危险废物问题等。
通过对这些挂牌督办问题分析研判,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个体废品收购站、小作坊窝点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违规收购、贮存危险废物。个体废品收购站,非法收集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等,并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堆存。这类问题往往涉及危废的数量不大,但具有一定普遍性和隐蔽性,打击难度较大。有的废旧塑料颗粒加工点,清洗加工废农药瓶、医疗废物、废机油桶等危废。例如: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江西省贵溪市、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等地均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法制意识不强,将产生的危险废物露天贮存,有的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未张贴危废标识。例如:江苏省仪征市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芳纶实验车间内存放有约200桶聚合废渣,重约6吨,属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存放危险废物。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浙江友邦铝业有限公司拆除轧机过程中的废机油、油泥等危险废物,在厂界外露天堆存,部分洒落在未进行防渗处理的地面。
三是存在部分涉及危险废物的历史遗留问题。个别地方存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堆存,个别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关闭后遗留的危险废物未及时处置。例如:湖北省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非法倾倒堆存近30吨油泥、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因时间跨度长,无法进一步溯源。江苏省高邮市光明化工厂2016年3月被当地政府关闭后,厂区内还存有400吨未依法处置的精馏残渣。
问:各地对涉危险废物问题处罚情况如何?
答: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针对13个问题,共对6家违法企业和3名个人,实施高限处罚,并采取关闭取缔、移送刑事拘留等多种手段予以严厉打击。
目前,累计罚款额达1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关闭取缔作坊窝点3家、移送公安部门实施刑事拘留5人。例如,针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金星村六灶港旁存在一非法冶炼废旧铝作坊堆存500吨以上废铝渣,部分没入六灶港支流河道内问题,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对该非法作坊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两个,分别拟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和处罚70万元,以及责令恢复原状和处罚900元的决定。 针对贵州省兴义市乌沙镇鸿源再生能源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随意堆放问题,兴义市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该公司前法人王锋等4人刑事拘留。
问:对涉危险废物问题的问责,有何特点?
答:生态环境部实施挂牌督办后,各地依规依纪启动了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有力地营造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氛围,涉危险废物的13个问题,共有3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从各地问责的情况看,充分体现了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决定和态度。13个问题中共有30名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方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占比达60%。
二是部门监管责任更具针对性。鉴于涉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主要在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到处分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有近90%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是问责人员更加全面。各地问责的人员更加全面,除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外,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央企,对9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
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推动各地解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缺口大、监管职责不清、监管能力不足、非法转移问题突出等问题,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对查实的失职失责行为实施移交问责,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