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8亿吨标煤左右,煤炭产量基本稳定在9亿吨左右;全省电力装机容量110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装机占全省电力总装机规模的35%左右;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200亿立方米,外输量达到60亿立方米。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4亿吨标煤。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下降到80%,比2015年下降7个百分点,下降幅度领先全国。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5%以上。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力争达到18%,下降幅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原煤洗选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千瓦时以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能源领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约束指标以内。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0%。
为完成“十三五”期间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各项目标,我省将推进三大煤炭基地提质增效、推进电力行业清洁高效生产,到2020年全省电力装机容量11000万千瓦左右,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扩大电力外送规模;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积极推进现代煤化工高端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煤层气产业,建设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沿两大煤层气基地,实施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完善“三纵十一横”管网布局;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以风能、太阳能、煤层气、地热能、生物质能、水能发电为重点,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到“十三五”末,风电装机容量为14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全省煤层气发电装机为7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达到50万千瓦,全省水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约250万千瓦;重点推动煤机装备、电力装备、煤层气装备、煤化工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基地建设;重点提升市场、物流、金融服务体系,适应煤炭经济向综合能源经济转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