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2018〕26号
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石店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驻区企事业单位:
《晋城市城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晋城市城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大会精神,严格履行环保工作责任,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以村(社区)为基础支撑,建立健全划分科学、运行有效、机制健全、上下贯通的环保监管网格化体系,形成“区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筹协调、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确保环境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城区高质量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区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四大战役”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完成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禁煤区”建设与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管控、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以及“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黑臭水、污废水”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任务。
三、网格管理体系
(一)网格的划分
全区行政区为一级网格;8个镇(办)为二级网格;146个村(社区)为三级网格;村(社区)根据区域大小、村容村貌、驻区单位、管理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四级网格(暂划780个);四级网格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独立小区、集贸市场以及市区两级重点项目施工工地等独立区域为五级网格点。
(二)网格长的设置
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委、区政府,总网格长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副网格长由区委专职副书记和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担任。
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办),网格长由镇(办)书记、镇长(主任)担任;副网格长由镇(办)专职副书记和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副主任)担任;其他镇(办)两委成员对所包片区、分管领域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负责。
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社区),第一网格长由包村(社区)的镇(办)干部担任;网格长由村(社区)书记、主任和第一书记担任;副网格长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第一网格长对所包村(社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负总责。
四级网格的网格长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
五级网格点的网格长由网格内的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集贸市场、市区两级重点工程施工工地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员担任。
(三)主要职责
1.一级网格:网格长对全区环保攻坚任务的完成、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负总责,协调解决本区重大环境监管问题。区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的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做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分管环保的副区长担任的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做好环保攻坚任务完成、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2.二级网格:二级网格长对本辖区环保攻坚任务的完成、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突出问题的巡查、发现、处置工作,对超出本级网格职权范围的环境问题及时做好上报和配合处置工作。负责下级网格体系的建立、运行,指导完善污染源台账等工作。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做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比照一级网格执行。
3.三级网格:三级网格长承担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负责开展本辖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巡查、发现、处置、报告、配合整改等工作;建立环保网格化监管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排查,摸清底数,完善各类污染源台账,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环保攻坚任务和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做好各项工作。
4.四级网格:四级网格长在上级网格长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片区环境保护问题的巡查、发现、处置、报告、协助整改工作。
5. 五级网格点:负责监督本单位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处置,并报告上级网格监管人员。
(四)工作任务
1.一级网格:
抓好全区大气、水、土壤和人居环境等领域环保工作,根据全区环保工作形势组织开展各类环保重点攻坚专项行动。同时,确定专人建立维护环保网格化监管微信平台,以微信平台为基础组织筹建环保网格化监管指挥系统,完善环保网格化管理的上报、下派、沟通等功能。
区环保局负责细化各级网格的任务清单,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抽查工作,并开展好各级网格的季度、年度考核和监督。同时,负责微信平台的运行管理,做好平台内任务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工作。
2.二级网格:
建立二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巡查方案,开展定期巡查、抽查、突击检查等工作,确保查无遗漏;开展好三级网格的季度、年度考核;做好与区环保网格化监管平台和行业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落实好区级监管平台交付的工作任务。对平台发布的指令,特别是市级平台转办的监测点附近空气质量超标问题,要迅速做出回应,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处置,处置完毕后汇总上报销号;
对照责任清单(附件3)抓好本区域内各类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牵头开展各类环保重点攻坚专项行动,需行业部门配合整治的及时向平台上报,由平台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3.三级网格:
负责确定四级网格和五级网格点。
四级网格遵循“地理布局,区域属性,人员相熟,便于管理”的原则,社区按照“街巷型、楼院型,单位型”等进行划分,农村按照居住区域、村民小组等进行划分;
五级网格点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将监管范围延伸到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立封闭小区、集贸市场等,确保监管范围覆盖到每栋楼宇、每个工地、每条街道、每个厂房;
建立四级、五级网格的环境监管公示牌,明确“四至”范围、工作职责、具体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制定巡查方案,开展定期巡查;开展对下级具体网格监管人员的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工作补贴。
按照网格责任清单(附件3),对辖区内各类环保问题进行巡查,发现环境问题该由本级处置的,要及时处置;不属于本级处置的,要及时上报并配合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4.四级网格:
对所负责片区开展每日巡查。对照三级网格责任清单(附件3),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能自行处置的,及时处置;能通过政策引导、说服教育制止的,及时制止;需要协调处置的,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四级网格长做好与五级网格长和辖区内监管对象双向见面。负责接收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环保问题,要积极查实,确实存在的,及时处置并回复;不属环境问题的,向群众做好解释。
5. 五级网格:
五级网格长要做好本企业(单位)区域内各项环保工作。对发现的餐饮油烟污染、废料物料乱堆乱放、乱倒垃圾、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使用煤制品和燃煤设施、“冒黑烟”车辆进出、露天电焊和喷漆、施工场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环保设施运转不正常等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可劝导制止或政策引导,并及时上报。
同时,开展好本单位本区域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工作,保障污染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源台账;对职工开展环保知识培训,提高整体环保意识。
(五)明确责任
1.各网格之间按隶属关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任务。镇(办)与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提高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效率,职能部门要主动协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2.区委、区政府将对履职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和抽查,并按照《晋城市城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考核办法》(附件4)和《晋城市城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追究办法》(附件5)的规定要求,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严肃追责。
四、工作机制
(一)议事会商机制
一级网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判本月全区环保工作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若连续遭遇重污染天气或遇突发环境事件时可召开紧急会议。二级网格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本周环保工作状况,部署下一步工作;每日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部署当天工作。三级网格应每日召开碰头会,部署当日工作。
(二) 分级处置机制
各级监管人员要按照“分级处置、逐级上报”的原则,紧紧依托区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开展各项工作。四级、五级网格长发现环境问题时,可通过劝说或沟通制止处置的无需上报,无法处置的上报至三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接到上报问题后,本级可处理的无需上报,处置不了的上报至二级网格长;二级网格长接到上报问题后,本级可处理的无需上报,无法处置或需相关单位协调处置的,上报至区级网格。区级网格将第一时间进行研判,属于本辖区处置范围的,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涉及市级单位或其它县区的,向市级(市环保委办公室)上报进行协调处理。各(镇办)和职能部门接到区监管平台指令后,要迅速响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处理完成后回报予以销号。
对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影响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大局的,三、四、五级网格长要及时向上级网格长报告,同时可通过固定举报电话向区环保网格化监管平台报告。
(三)应急响应机制
接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错峰运输和生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指令后,相关单位要迅速响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接到市、区两级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后,各网格可处置的要及时按要求处置;涉及跨区域、多部门的,按照区级网格的统一要求,会同相关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整改完成后要及时上报销号。
(四)痕迹化管理机制
各级网格在进行巡查、发现和处置环境问题、召开会议时,要留下图片或影像资料,做好巡查记录、移送记录、会议记录和上报记录;建立污染源信息台账、整改台账等相关台账,保证事事留痕、件件可查,促进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责任化。
(五)督查督办机制
一级、二级网格长每季度要对下级网格的环保监管工作开展不少于三次督查,通过查阅相关记录、台账和实地检查,准确评价下级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各级网格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六)有奖举报机制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管理,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全社会公开。对举报破坏环境行为和提供环保案件线索的,经环保部门查证属实,根据案件大小,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从而调动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附件6)。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党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组(附件1),负责统筹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设、运行、监督和检查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调度、联络协调、资料汇总等工作。
(二)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系统化、信息化的区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微信平台。区级网格负责建立全区环保网格化监管微信平台,覆盖到镇(办)级网格的网格长和副网格长;镇(办)二级网格建立各自辖区的微信平台,覆盖到每个村(社区)的网格长和副网格长;各村(社区)建立区域内的微信平台,覆盖到四级、五级监管人员。各级网格依托环保网格化监管微信平台,做好环境问题监管信息的上传下达。
(三)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保障各级网格工作人员的信息、交通补贴和培训经费,确保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平稳长效运行。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网格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全区环保工作大局的,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提升业务水平。开展岗前培训,明确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巡查、发现、上报、反馈环境污染问题等基础性工作任务。环保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对全区各级网格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基层网格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环保意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原则上,区级网格主要针对二级网格进行培训,必要时可延伸至三级网格;二级网格组织开展好三级网格的培训工作;三级网格负责组织好四、五级网格的培训工作。
(六)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报道宣传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环保工作,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网格化建立初期,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对群众的宣传发动,三级、四级、五级网格长要与辖区内的各类单位、本区住户实行“双见面”,面对面做好环境网格化监管的宣传工作,使环境网格化监管事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清楚,广泛团结吸引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
本方案在运行中,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更新完善。
2.晋城市城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