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发〔2018〕51号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晋城城区重点工业污染行业错峰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经信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安监局、旅发委、中小企业局:
《晋城城区重点工业污染行业错峰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晋城城区重点工业污染行业错峰管控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依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全市重点工业污染行业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晋市气防办〔2018〕40号)和8月8日《区政府错峰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有关要求,对全区重点工业污染行业实施停、限产错峰管控。
一、管控原则
全区重点工业污染行业实施常态化错峰生产,根据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减排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管控时间
从现在到2018年“冬防”期开始。“冬防”期间按照《晋城市城区“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实施。
三、管控措施
钢铁(含铸造高炉)行业:限产50%;冶铸企业按时段轮流停产。
铸造行业:冲天炉一律停产;电炉每日0时至10时全部停产。
煤化工行业:限产30%。
建材行业:未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砖瓦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实施停产;商砼搅拌站、沥青搅拌站实施末位停产(根据环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排名,定期实施)。
洗煤(矸)行业:未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
涉VOCs行业:全区所有工业涂装、喷漆、包装印刷等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每日10时至16时实施停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旅发委、区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同时建立健全工作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单位、企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加强应急值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到位,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于8月27日前报区经信局。
(二)强化职责任务。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旅发委、区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严格要求各企业按照《2018年重点工业污染行业错峰管控停限产项目清单》落实错峰管控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错峰管控的企业要上报至区环保局,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罚。各企业为错峰管控工作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实行错峰管控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错峰管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落实错峰停限产工作,既为大气污染治理做贡献,又确保自身生产不失速。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办)及有关部门要加大重点工业污染行业错峰管控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持续开展错峰管控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增强企业开展错峰管控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
联 系 人:杨 沫
联系电话:2691103
邮 箱:jccqjmj@126.com
附件:1、 重点工业污染行业错峰管控联络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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