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要求各县(市、区)以乡镇(办事处)为单元对辖区常住居民户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核实居民基础信息,经用煤户、村(社区)委主任、包村领导、第一书记、包片乡(镇)领导、乡(镇)长签字确认后报晋城市环保局、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备案。
按照要求,营业证照、环保手续齐全、无组织粉尘治理设施完善、运输车辆达到国Ⅴ以上标准的煤球厂作为优质煤球供应单位;对所有优质煤球厂使用的原料煤或煤泥,实施政府补贴价,根据煤球厂供应量确定原料煤、煤泥供应煤矿;杜绝用煤户倒买倒卖煤球现象发生,一经查实一律高限处罚;加强对全市所有煤矿的监管,煤炭部门每月对煤矿进行检查,严查煤炭去向,防止劣质煤流入用户;各级网格长严格落实监管片区优质煤球供应监管责任,严禁劣质煤球流入居民用户,严防名单外的黑煤球厂、小煤球厂死灰复燃;市、县环保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在接到举报后,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供应劣质煤球的厂家进行严查重处,吊销生产厂家证照,取消其优质煤球供应资质。
同时,我市还将加强对全市所有煤矿的监管,严查煤炭去向,建立煤球质量监督举报机制,保障优质煤球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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