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前些年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都需要获得工信部的“行业准入许可”。
但是,这2年来,我们仅看到工信部关于“符合平板玻璃行业规范备件的生产线名单的公告”(例如:工信部公告2015年第33号等),这种形式的公告与以前的“行业准入”有哪些区别?
或者说是不是进入“规范条件的生产线名单”中的平板玻璃生产线就等同与获得“行业准入许可”。 谢谢。
工业与信息化部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现就您所关注的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平板玻璃规范条件与平板玻璃行业从业许可等事项说明如下:
平板玻璃项目由地方备案,我部未制定平板玻璃行业准入许可条件。从事平板玻璃制造只要具备项目备案所需要件即可,与是否符合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或规范条件没有直接关系。
2007年原发展改革委发布《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52号),旨在引导提升行业发展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并不是设置从事平板玻璃制造业的前置条件。
前几年,我部依据《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只是说明这些企业和生产线符合准入条件规定,是为了促进公告企业做优做强。
2014年,为推进“放管服”改革,避免行业准入条件与从业行政许可产生混淆,我部发布《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同时废止了《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此后分批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目的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平板玻璃行业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备案平板玻璃项目,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的规定,确保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低压铸造企业废砂处理问题
我司玛汀瑞亚宏泽铝制配件(余姚)有限公司是一家金属型低压铸造企业,现有年产60000套铝合金车架项目,该项目生产工艺为原砂、混砂、制芯、熔炼、浇铸、除芯、X射线探伤、热处理、渗透检查、机加工(CNC)和组装等。
公司用硅砂与无机树脂粘结剂混合制芯,年硅砂使用量为3000吨。
现公司在进行环评“三同时”验收时,余姚市环保局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2013年第26号)中第三(三)条款要求“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要求我司配备旧砂回收处理设备,将废无机树脂砂回收使用,且回收率达到60%以上。
但根据《机械制造工艺方法分类与代码 铸造》( JB/T5992.2-1992)标准规定,我司属于特种铸造工艺企业,所以特申请贵局予以确认:
1.玛汀瑞亚宏泽铝制配件(余姚)有限公司年产60000套铝合金车架项目不属于砂型铸造工艺;
2.玛汀瑞亚宏泽铝制配件(余姚)有限公司年产60000套铝合金车架项目不需要执行《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2013年第26号)第三(三)条款中的旧砂回收要求,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无机树脂砂不需要回收再用。
2.玛汀瑞亚宏泽铝制配件(余姚)有限公司年产60000套铝合金车架项目不需要执行《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2013年第26号)第三(三)条款中的旧砂回收要求,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无机树脂砂不需要回收再用。
以上,盼回复为谢!
工业与信息化部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您好!贵公司属于低压砂型铸造工艺,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是引导性政策,旨在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