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日前印发,根据《规定》,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规定》明确了自然资源部的21项职责,25个内设机构,3类派出机构以及691名自然资源部机关行政编制。
《规定》显示,自然资源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综合司、法规司、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国土空间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耕地保护监督司、地质勘查管理司、矿业权管理司、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海域海岛管理司、海洋预警监测司、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管理司、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执法局、科技发展司、国际合作司(海洋权益司)、财务与资金运用司、人事司。
此外,自然资源部设派出机构包括:(一)根据中央授权,自然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广州局、武汉局、成都局、西安局,承担对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 (二)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实行由自然资源部与所在地省政府双重领导以自然资源部为主的管理体制;(三)自然资源部在北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分别设立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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