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河北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计划》,详情如下: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冀环办字函〔2018〕279号
关于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承德市、张家口市、保定市环保局:
根据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度贫困地区村庄面貌改造提升专项推进方案》要求,为指导做好深度贫困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研究制定了《深度贫困地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附:深度贫困地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计划
深度贫困地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省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根据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度贫困地区村庄面貌改造提升专项推进方案》要求,从2018年起,深度贫困地区村庄开展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到2020年底,206个深度贫困村生活污水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为指导各地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推进计划:
一、总体思路
县级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做好脱贫攻坚规划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要以实事求是为总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民意为引领,以治理有效为要求,在充分摸清村庄的分布情况、人口居住的密集程度、离城镇的距离、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村庄扶贫规划和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稳步推进10个深度贫困县206个深度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规范排放,有效解决村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任务目标
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以存在突出生活污水问题的村庄为治理重点,鼓励采用生态处理技术工艺和加强尾水回收利用,引导其他村庄生活污水规范排放,到2020年,206个深度贫困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三、工作内容
1、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各地要摸清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主要类型、排放方式、对水体污染程度,摸清村庄的分布情况、人口居住的密集程度、离城镇的距离等,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
2、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围绕全覆盖、广受益的工作目标,在客观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提出各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治理模式、技术路线、建设项目和资金预算。同时建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项目体系、资金筹措体系(包括资金整合方案)和绩效评价体系。
3、区别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模式。根据村庄不同的区域、地势、土壤植被、受纳水体等基础条件,科学选择效果明显、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技术工艺。对布局分散、村庄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如山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所处区位为非环境敏感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范围内)的村庄生活灰水,纳入三格式化粪池或净化沼气池等黑水处理系统统一进行处理;对纳入搬迁规划且正在分期分批实施的村庄,由于不适宜在原址做污水处理系统,在村庄搬迁任务完成前,指导村民做好生活污水有序规范排放;对人口比较密集、污水排放量较大、且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优先采用经济适用、维护简便、效果明显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工艺。
四是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治污设施的功能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村庄污水第三方治理,提升生活污水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四、资金安排计划和工作推进进度
1、积极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统筹落实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各县级政府要积极申请中央和省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结合全省扶贫工作,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用于存在突出生活污水问题的村庄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污水整治资金投入和管理体系,整合各方资源,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农民投工投劳,不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力度。
2、试点先行,生活污水治理要同步村庄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梯次推进。10个深度贫困县要统筹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根据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制定年度生活污水实施方案,并扎实有序推进。2018年,开展试点示范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与管控。2019年,扩大生活污水治理和有效排放管控村庄覆盖面。到2020年底,206个深度贫困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3、建管并行,同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县级政府要制定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落实管理经费,切实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强化督导评估。有关市县要制定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项目进展、工作督导台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于每月5日前报我厅。每年年底,由省美丽办、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组成审查组,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成效。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