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拟于今年7-9月开展全国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知》共三部分内容,一是提出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是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定责任主体,要按照分级别、属地化管理原则,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和全面压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各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和工作实绩考核,加强组织领导、投入保障和宣传教育,实施部门联动和重大事项会商,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二是要求严守法律红线,坚持标准规范,落实具体要求。《通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指南等规定,提出了以下几方面任务:科学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确保饮用水使用安全;规范划定水源保护区,实现水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全面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对主要具体工作明确了时限要求。具体包括对全市域内在用、备用和规划用饮用水水源地情况进行核查确定,依法办理、变更相应取水手续;水源地新划定或调整现有保护区,保护区标志整改完善和保护工程规范化建设;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设施全面排查、清理工作;按照现有问题逐一限期销号原则,制定并上报工作实施方案,每月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该《通知》的印发,将对全市各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发挥积极推动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