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行动计划》划定了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其中包括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其中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
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禁止新增化工园区,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