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海洋函[2018]537号
关于恢复渤海骨灰倾倒有关事宜的函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海洋倾废管理职能已划转我部。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环渤海人民群众海葬需求,切实落实机构改革过程中“工作不断”的有关要求,现就改革过渡期间渤海骨灰倾倒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恢复渤海骨灰倾倒,请你局按照法律法规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做好倾倒许可证的签发和监管工作。待机构改革完成、职能调整到位后,再按照新的管理规定办理。
二、请你局及时与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民政部门联系,告知恢复渤海骨灰倾倒管理的有关事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1日
抄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