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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文字实录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18-06-29

 
  督察发现,一年时间过去了,相关地方和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消极应对,整改工作长期滞后,拆除工作一拖再拖,矮围拆除流于形式,整改把关不严不实,验收考核走过场,上报情况弄虚作假,不较真不碰硬问题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失职失责明显。
 
  在这个过程中,省市县三级水利、畜牧水产部门虽开展数十次现场检查,要求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到位,恢复湖洲原貌,但这些要求均一直未执行到位。至2018年5月29日我部专项督察进驻时,仍未真正开展拆除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督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坚决整治,依法处理。益阳市成立专案组,对失职渎职、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等问题开展调查,组织开展拆除工作。目前,夏氏矮围业主夏顺安被依法刑事拘留。夏氏矮围及附属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到位,内外湖基本实现连通。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把专项督察问题案卷按程序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并向社会公开问责结果。
 
  近期,中央环保督察对外公布了一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表面整改”的典型案例,令人触目惊心,充分说明当前环境违法在一些地方依然非常严重,环境执法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放松,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的“土围子”,推动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还人民群众绿水青山。
 
  经济日报记者
 
  经济日报:近日,有媒体披露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细节,有网民指出,“国控监测站点被干扰数百次”折射出国控监测点位仍存在造假的可能,请问您对此怎么看?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国控监测点位的监管?
 
  田为勇:临汾案件是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检查时发现监测数据有异常,我们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有一些人为干扰的痕迹,有人进入了临汾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动了监测采样器。在初步掌握证据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公安部沟通,并将相关证据材料正式移送公安部。公安部接到我们的移送材料后迅速责成山西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公安部门破案的速度非常迅速。对这起案件有几点思考:
 
  一是临汾案件不是孤立的,利益驱使是数据造假的动因。案件主要的责任人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他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而是想歪招组织人员造假。临汾案件发生在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这种利益驱动绝对不是个案,一定还会有,我们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二是临汾案件比西安案件更恶劣。临汾市有6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造假者在6个监测站点同时加滤膜和取滤膜,干扰监测数据。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作案手法更隐蔽,性质极其恶劣。
 
  三是生态环境部的态度坚决。对于此类案件,我们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目前,当地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16名被告刑事责任。
 
  四是临汾案件还在处理中。我们要在环保系统内进行全面警示教育。对于案件涉及到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第三方运营单位,下一步还要进行处理,除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特别是对参与到造假的运营机构,要从重查处。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方都市报:“散乱污”整治是强化督察的重点,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今年底前要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请问有哪些具体措施?遇到了哪些困难?如何确保地方按时整改到位?
 
  田为勇:“散乱污”是去年强化督察抓的重点之一。去年空气质量的改善,整治“散乱污”企业贡献率约占30%,散煤治理约占40%。由于“散乱污”企业存在规模小,作坊式,易流窜,易反弹等特点,导致整治“散乱污”企业不可能一蹴而就。
 
  整治“散乱污”的问题,应该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依靠科技,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热点网格”技术优势,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确定大气污染物浓度较高或出现浓度异常变化的网格区域,提高督察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同时,通过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对督察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进行评估,督察成效和污染物浓度变化相互印证。
 
  二是优化分组,调动督察组积极性。我们根据县域“散乱污”数量,优化分组,做到每个督察组都有任务。在去年评比“每周一星”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评比“每周一榜”,每周表扬排名前十的督察组,并对外公开。每月对表现突出人员,向其省、市人民政府致函予以表扬,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三是压实责任,推动问题解决。“散乱污”整治一定是把责任压给地方党委政府,一旦发现问题严重的,要按照量化问责办法来追责。清单内“散乱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死灰复燃的,发现两件就处理副县长,四件处理县长,六件处理县委书记,以此督促地方政府抓好落实。
 
  下一步京津冀、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散乱污”整治仍然是重点。在确保整改到位方面:
 
  第一是要建立量化问责规定。去年“散乱污”抓得比较实,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制定了量化问责规定。根据不同问题的数量,实施量化问责。
 
  第二是公开透明。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我部以正式督办函的形式交办地方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社会全面公开问题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是按县派驻督察组,不再设巡查组,由督察组驻点在固定的县(市、区),每两轮督察后,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一周的核查,对问题紧盯不放,反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新京报记者
 
  新京报:最近四川省自贡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出现“神回复”引发舆论关注,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有何评论?
 
  刘友宾:我们注意到这个情况。媒体报道后,我们立即向地方环保部门了解情况,督促迅速整改,要求多从自身找原因,从管理上找漏洞。同时,向全国环保系统发出了通知,要求对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检自查,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工作。去年底,全国地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全部开通了政务新媒体平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上,李干杰部长特别就生态环境系统做好新媒体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要把网民的“表情包”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晴雨表”。要勤于“键对键”,学会与网友沟通交流。
 
  政务新媒体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情怀,有温度,有责任担当。这次事件反映出某些地方环保政务新媒体管理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账号开通时间不长,运行经验不足,工作力量不够,管理制度不尽完善。我们要求各地环保部门高度重视,也欢迎广大网友对我们新媒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拍砖、吐槽,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把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办成倾听民声、善解民意、为民服务的信息窗口。
 
  华夏时报记者
 
  华夏时报:“清废行动2018”发现了哪些问题?环境部计划如何整治?近期生态环境部还密集开展一系列环保督察行动,请问与之前开展的督察行动相比有哪些特点和亮点?请问这是否意味着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
 
  田为勇:清废行动是5月9日开始行动的,我们组织了3000人,150个组对长江经济带城市沿岸开展为期一周的全面排查,排查之前首先要求地方自查,形成1410个固体废物堆存点的任务清单。行动过程中,我们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大家举报。行动中督察组运用高科技,包括无人机沿江沿河检查,发现不少新的堆存点。现场督察阶段共排查了2796个堆存点,发现了1308个问题。
 
  一是从堆存物质来看。最大比例的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混合物,总共发现了848个堆存点,占总量的64.8%,性质最严重的危险废物有58个,占了4.4%。
 
  二是从地域来看。湖北、江西相对比较多,1300多个问题当中湖北386个,江西336个,占总量的一半左右。
 
  三是有些堆存点数量相当巨大,超过100万吨的堆存点有好几处,清运的周期会比较长。
 
  四是环境风险相对比较大。这些堆存点离大江大河比较近,一下雨污染物就可能随着雨水排到江里面去,环境风险相对比较高。
 
  下一步,清废行动要组织核查“回头看”,对1308个问题按照四个标准来整治。
 
  第一,必须要把倾倒废物清理干净,这个工作6月底要完成。
 
  第二,查清来源,倾倒废物从哪儿来的,当地政府一定要心中有数,否则就有第二次倾倒、第三次倾倒等等。
 
  第三,对企业违法倾倒和非法转移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对相关市、县、乡的相关政府和相关人员疏于监管问题要进行问责。
 
  第二个问题,前面已经讲到,强化督察在组织方式、高科技运用、抓落实力度上都有重大突破。强化督察确实是向纵深发展,它与中央环保督察更加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一是强化督察与中央环保督察都属于督政范畴。近期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清废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天保卫战等一系列行动均取得良好效果,充分说明强化督察与中央环保督察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成为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平台、机制和抓手。
 
  二是强化督察与中央环保督察在形式与内容上略有不同。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是对省级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察,以查阅地方档案、部门谈话、下沉现场督察等形式开展,更宏观些。强化督察等专项督察是“一竿子插到底”,深入县(市、区)直接对着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以排查发现问题为导向,通过交办问题,层层传导压力,解决问题,相对更微观、更具体一些。不管是强化督察,还是中央环保督察,核心都是督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保责任,层层抓落实,解决环境问题。
 
  三是强化督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我们总结出了督察工作的“五步法”,排查是基础,交办是关键,核查是核心,约谈是预警,专项督察是保障。去年强化督察中,先后两次对存在环境问题较多、整改进度缓慢的8个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对未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违规生产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人。
 
  中国证券报记者
 
  中国证券报:材料中提到近期准备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另外,材料中还提到7月将出台《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这个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目前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如何?

  田为勇:您看得非常仔细。实际上,这两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方案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您问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是“7+4”行动中的一项。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每个人都会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不当又会影响到城市的正常运转,进而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
 
  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邻避效应”较为突出,少数垃圾焚烧厂建设年代较早,设备相对陈旧,未能稳定达标排放,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我们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提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日程中,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总体上,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最为关心的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恶臭问题,另一方面是二噁英问题。前者在感官上对群众影响较大,后者会对健康影响更大。
 
  垃圾焚烧厂拥有良好的设备,也需要有良好的管理。比如在恶臭的控制上,垃圾的储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跑冒滴漏,从而散发出异味;在二噁英的控制上,炉膛焚烧温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就可能产生二噁英。
 
  下一步,我们会紧盯重点环节,尽可能让生活垃圾的合理处置融入到我们小康社会建设当中总体目标中,让老百姓能够在优美环境中生活。国外在城市中心成功运营了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厂,与周边群众和谐相处。我们希望,未来也能推动垃圾焚烧厂实现高效清洁焚烧,与周边群众和谐相处。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祝朋友们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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