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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26”城市高架源自动监控管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环境厅 | 发布时间:2018-05-23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从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环境厅获悉,《关于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高架源自动监控管理的通知》已经印发,《通知》提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高架源自动监控频繁出现数据缺失或长期掉线等问题,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控和环境监管产生不利影响。生态环境部对“2+26”城市提出以下几点要求:第一,保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联网,确保“不掉线”,第二,保持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避免数据缺失;第三,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及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
 
  具体内容列举如下:
 
  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要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重点排污单位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当履行法律责任。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监督督促工作,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数据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烟气流速、排放量,以及烟气含氧量、烟气浓度等反映工况的烟气参数。
 
  二,如果出现数据缺失,排污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对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缺失的,排污单位应当及时恢复正常运行,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用人工采样监测方法,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三,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督,对同一排放口在一个自然季度内,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缺失且连续缺失8小时以内的,可予豁免一次,豁免范围外的,就认定为设备不正常运行。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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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动监控   京津冀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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