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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治理系统

  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 | 发布时间:2018-04-12

 
  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VOCS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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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源(石化、化工、溶剂使用、储运及表面涂装)占55.5%
 
  VOCS的危害
 
  含V0Cs废气末经处理排入大气,在一定条件下会形成光化学污染,影响动植物生长和人类的健康。某些有毒VOCs废气有致残、致畸、致癌作用,对长期暴露其中的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同时,Vocs是P2.5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VOCS污染控制技术
 
  VOCs的控制技术基本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预防性措施,以更换设备、改进工艺技术、防止泄溺乃至消除VOCs排放为主,这是人们所期望的,但是以目前的技术水平,向环境中排放和泄露不同浓度的有机废气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类技术为控制性措施,以末端治理为主。末端控制技术包含两类,第一类是非破坏性方法即采用物理方法将VOCs回收;第二类是通过生化反应将WOs氧化分解为无毒或低毒物质的破坏性方法。
 
  其中活性发纤维(AGF)回收技术是目前最有效的V0s控制方法,通过活性炭纤维对空气中的V0Cs进行吸附,用水蒸气或氯气解吸,冷凝等技术有效回收V00s,再加以循环利用;
 
  与其它技术相比具有排放更环保,回收溶剂可循环使用,治理效率更高,收回投资更快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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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对VOCS排放的法律法规要求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污染物排放采取“零容忍”政策,按排放日计罚金,不设上限。
 
  ●2013年5月24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2013年第31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开始实施。
 
  1.第六条第2项中规定,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0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
 
  2第十二条中规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3第十九条规定,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氯、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试点办法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了,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是本次VOCS排污费试点征收的主要行业。
 
  ●国内各地为了贯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都发布了各地的大气污染防技术改造奖励办法,其中北京可以给予项目总投资最高30%资金奖励。
 
  设备构成
 
  环都环保VOCs治理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系统构成:预处理系统、吸附脱附系统、冷凝回收系统、脱水处理系统、曝气处理系统及自控系统。
 
  1、预处理系统:
 
  为保护吸附系统性能,避免粉尘或其他物质培塞活性碳纤维,在前端气体收集送入吸附系统前安装过滤器,拦截粉尘和异物,主要采用不锈钢网和无纺布滤布。
 
  同时锂电池隔膜行业的排放尾气中含有微量的萃取物故在预处理系统内会加装一段活性炭颗粒处理段,对尾气中的萃取物质进行去除。
 
  2、吸附系统:
 
  系统设置为吸附罐有A、B、C三个吸附罐,有机废气经过预处理后,通过防爆密闭的主通风机加压后进入A碳纤维吸附罐,有机物被活性炭纤维捕集,完成一级吸附,从A罐出来后进入B罐进行二级吸附。经过两级吸附后有机废气变为达标废气经排气筒排入大气。三个吸附
 
  罐通过PC自动控制程序进行切换。
 
  3、脱附系统:
 
  活性炭纤维吸附有机物达到饱和状态后,通过自动阀门切换,停止通入有机废气,切换进入脱附状态。脱附过程中送入的蒸汽进入活性炭纤维床,将有机物从活性炭纤维中解吸,罐中活性炭纤维恢复其活性,即再生。而后,吸附槽进入下一级吸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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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冷凝回收系统:
 
  脱附产生的混合蒸汽经高效冷凝系统被冷凝成液态混合液(有机溶剂+水),以便回收使用。冷凝系统为二级串联式冷凝,一级为凉水塔冷却的常温冷却水,二级冷凝为冷水机组产生的冷冻水。
 
  5、脱水处理系统:
 
  利用二氯甲烷和水的不溶性,分离槽中的液态混合液(二氯甲烷+水)在重力作用下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自然分为溶剂层和水层,实现首次分离。分离后的水层进入曝气槽进一步
 
  曝气处理。

  6、曝气处理系统:
 
  分离后的水层进入曝气处理设施,水层中含有的微量溶剂(约2%左右)通过蒸汽加热和空气曝气的方式使其溶剂气化。本系统采用两级串联式曝气,第一级曝气产生的气化溶剂由密闭管道输送至设备气体进口,再次进入吸附脱附工作循环,少溶剂排放量,提高溶剂的回收率。第二级曝气可达标排放。
 
  7、自控系统:
 
  控制系统采用自动控制技术,无人值守。吸附一解吸附单元装置采用全自动程序控制,操作人员只需送电并启动按钮,系统即可自动循环工作。
 
  设备特点

  系统特点一:吸附材料
 
  本装置选择活性碳纤维作为VOCS的吸附材料进行吸附处理,碳纤维的比表面积达1400m/g以上;吸附量大,同体积,装填量小;快速吸附与脱附;根据VOCs种类不同,可匹配不同的吸附材料,保证VOCs的净化效率。
 
  系统特点二:排放浓度低
 
  本装置只有三个排放口:
 
  排放口一:第一个排放口位于二级吸附槽的排放口,混有VOCs的废气经过两级吸附可达标排放。
 
  排放口二:第二个排放口位于第二级曝气的液体排放口,含有微量溶剂的废水经过两级曝气后可达标排放。
 
  排放口三:第三个排放口位于第二级曝气的气体排放口,从分离槽分离后的水层进入曝气处理设施,水层中含有的微量溶剂通过蒸汽加热和空气曝气的方式使其溶剂气化。一次曝气的不合格废气由密闭管道输送至设备气体进口,再次进入吸附脱附工作循环,减少溶剂排放量,提高溶剂的回收率。二级曝气的气体可达标排放。

关键词: VOCS   VOCS治理   环保技术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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