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4月8日,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印发了《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工作计划》,就相关工作给出了详细的任务分工及时间表,并明确了三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污染源普查属国家重大国情调查,各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专人专责。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责任到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普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协同推进。
2严格时间节点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 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保障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对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责。
3做好质量管理
数据质量是污染源普查的生命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有关制度,切实做好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管 理工作,保障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普查数据要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可溯源,确保真实准确。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行为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