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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来源:河北邯郸市 | 发布时间:2018-04-08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日前,河北邯郸印发《邯郸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文如下:
 
  邯郸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战略,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市场化运作、协调推进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区域范围
 
  主要在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范围是所有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电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以及居民社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底前,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20%以上。
 
  2019年底前,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60%以上。
 
  2020年底,全市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市民基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规范垃圾分类投放。由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政府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四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城管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分级负责,协同建立政府、社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或招聘市场化服务外包公司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生活垃圾分类。
 
  (1)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包括:家庭及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3)可回收物。包括:大件弃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其它垃圾。除上述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如:碎陶瓷、烂玻璃、零星肮脏的纸片、塑料、织物,灰土石块等。
 
  居住区域,主要指居住小区、公寓、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类。单位区域,主要指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单位一般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单位一般可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三类。公共区域,主要指城市道路、机场、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全市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选型等,“四区”政府(管委会)和各相关单位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要求,确定垃圾容器的容量、数量和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或交由市场化分类服务外包公司配置。
 
  3.分类投放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运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二)规范垃圾分类收运。由“四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与环境保护、城管执法、供销部门对接,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垃圾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问题。
 
  有害垃圾由市环境保护局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有害垃圾规范回收和综合利用网络,统一回收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收运处理。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负责对其贮存、运送、处置进行监管,并做好收集运输的技术指导。
 
  可回收物由市供销部门加强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对接,应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可自行运送或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收集,并负责对可回收物收集和运输的监管工作。
 
  易腐垃圾由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监督餐厨垃圾处理公司,每日需对城区产生的易腐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运至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对其它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确保其它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三)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能力。
 
  1.有害垃圾处理。市环境保护局要全程指导监督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对从生活垃圾分出的有害垃圾实现应收、尽收,全部处理,要与市财政对接补贴经费,2018年底前要恢复或建成标准化的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2.易腐垃圾处理。易腐垃圾由市、区城管部门或专业公司统一收运至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实现易腐垃圾资源化再利用。2018年底前市城管执法局要建成并运营标准化的餐厨垃圾处理厂,真正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3.可回收物处理。由市供销部门组织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组织收集后(含废旧纺织品、大件垃圾)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纳入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统计指标体系。
 
  4.其它垃圾处理。其它垃圾由“四区”城管执法部门或专业公司统一收运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加快主城区东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早日投运,满足垃圾处理需求。
 
  五、职责分工
 
  “四区”政府(管委会)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强力推进此项工作。市有关部门依据任务分工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关键词: 垃圾分类   环保政策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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