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日前《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已经印发。全文如下:
冀环土函〔2018〕248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
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全面规范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我厅修定了《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以下简称审批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自2018年5月2日起,全省所有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均要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上办理;《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冀环办发〔2016〕203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省环保厅土壤处张启发赵鑫
联系电话:0311-87803701(兼传真)
电子邮箱:hbstrc@163.com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