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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善空气质量的模式出来了 专家概括为20字

  来源:第一财经 | 发布时间:2018-02-06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与2013年相比,2017年全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2个百分点,达到73%;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5.7个百分点,达到3%。
 
  此外,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尤为突出。相比与2013年,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平均下降39%、34%和26%,分别达到64、44和35微克/立方米。京津冀区域PM2.5年均浓度下降尤为明显,其下降比例为74个城市平均水平的1.14倍。
 
  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增加19、11和8个百分点,京津冀区域优良天数比例增幅达到74个城市平均水平的1.52倍;京津冀区域重污染天数比例由2013年的21%降低至2017年的8%左右,向中长期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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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北京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8微克每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20.5%。图为北京城市景观。摄影/章轲
 
  “无论是全国还是重点区域以及北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都已经超额完成规定的目标,《大气十条》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超额完成,也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了基础。”2月2日,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说。
 
  区域联防联控实现重大突破创新
 
  王金南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部主任雷宇等专家最近就《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大气十条”)的实施历程和经验进行了总结。
 
  他们认为,我国在“大气十条”的实施过程中,通过推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已经建立起了适合中国国情的20个字空气质量改善模式,即凝聚合力、调整结构、突破重点、健全法治、精细管理。
 
  “‘大气十条’制定的对策措施发挥实效,其关键在于贯彻落实‘蓝天保卫战’的党政同责。”王金南介绍,“大气十条”发布之初,国务院与地方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实施情况年度考核;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大气十条”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至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出台了“大气十条”实施必备的20余项配套政策,包括超低排放电价等价格补贴政策,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征收VOCs排污费等税费政策,成品油升级、强化煤炭质量管理等能源政策。
 
  2013-2017年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475.9亿元专项资金和100多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黄标车淘汰、散煤替代以及北方12个试点城市冬季清洁取暖等重点工作,省、市、县也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三级配套。
 
  王金南介绍,“大气十条”实施后,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作机制会,探索区域统一规划、标准、监测、治理、执法和应急等,协同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任务。由于在区域联防联控上实现重大突破创新,减轻了区域污染传输影响,实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的整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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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17年我国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PM2.5年均浓度改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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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17年我国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增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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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17年我国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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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京津冀区域PM2.5年均浓度下降尤为明显,其下降比例为74个城市平均水平的1.14倍。摄影/章轲
 
  王金南等专家认为,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督察(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河北省试点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国31省市区的中央环保督察,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试点设立跨地区大气环境管理机构;从4月起,抽调全国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9月派出直属单位赴各区县开展日常驻点巡查,全面核实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治理大气污染重在改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王金南介绍,“大气十条”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大气污染源头防控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
 
  2013-2016年,我国累计淘汰落后炼钢炼铁产能1亿吨、水泥2.3亿吨、平板玻璃1.1亿重量箱、电解铝130多万吨。与此同时,各地铁腕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内相关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出主要涉气“散乱污”企业6.2万家、燃煤小锅炉5.5万台,对发现的问题企业,及时清理整顿。

关键词: 空气质量   大气污染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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