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2018年1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6430、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省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起点位于天津市南疆汇鑫油库,终点为河北省任丘市华北石化末站。设计原油输量700万吨/年,均为地下敷设,采用密闭输送工艺。
项目在天津市境内途径滨海新区和静海区,天津境内线路共计84.4km,采用密闭输送工艺。天津段无站场工程,设置阀室4座,其中监控阀室3座,手动阀室1座。
在河北省境内途径沧州市和廊坊市,河北省境内线路共计103.6km,河北省境内设青县中间站、华北石化末站2座站场。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工程距离居民区较近的地段未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站场外输泵、加热炉等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噪声)
2.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弃土、弃渣全部回填利用;运行期华北石化末站生活垃圾依托华北石化公司处理,青县中间站生活垃圾由青县快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首先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后运至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固废)
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共发放个人公众意见调查问卷260份,回收有效问卷249份,参与本次调查的群众均来自项目环境敏感目标中提及的村镇。
调查结果表明,在个人调查中,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或基本满意态度。调查单位与对管道近距离保护区主管部门进行团体公众意见调查,保护区主管部门均表示本工程未对保护区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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