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26’城市秋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明确:钢铁行业限产4个月、焦化限产6个月,重污染期间停产。铸造业除电、气炉外,全部停产4个月;水泥行业、烧结砖瓦窑、陶瓷、玻璃等停产4个月;有色化工限产4个月。
11月6日,工信部、环保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医药企业采暖季错峰通知。通知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医药企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原则上实施停产。
11月15日,北方大部分地区迎来供暖季,全面停产限产正式实行。为了保持供暖季的空气质量,其实早在今年8月,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及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就已经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面对雾霾今年的环保整治力度可谓相当大,“2+26”城市多个行业全面停产限产,同时,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8个城市查出“散乱污”企业17.6万家。山东、山西、四川、江苏、广东等大省也强制关停、整顿数千企业。到最近,加紧环保整顿步伐,各地纷纷出台淘汰落后产能、错峰停限产的相关政策,或将引发新一轮企业停产限产潮。
那么,为了治理雾霾而使得企业停产限产,究竟应不应该?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专家指出,雾霾确切说应该是灰霾,雾没有问题。现在的灰霾还是燃烧煤炭导致的。京津冀以及周边的晋鲁豫消耗了全国约三分之一的煤炭,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大量聚集,钢铁产量占全国四成有余,焦炭产量占全国近一半。让重污染企业停产和减产,降低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新能源,这对于治理雾霾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有人说,限产和停产是“以牺牲经济为代价来保护环境”。但其实,经济和环境其实并不矛盾。在环保这件事情上,限制的是不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排放的企业。
雾霾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因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和一定时间内特殊的地理气象条件等各种因素共同造成的问题。霾的形成不单单源自于某几个企业、某几个行业,而是我们多数人产生的结果。
现在的重中之重是,要把治霾提上议事日程,并坚决推进执行;科学家应将精力放在清洁能源的研发上;企业主应将目光放在如何节能减排上;每一个普通人都要配合治霾,在雾霾天气里主动搭乘公共交通、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