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开放源扬尘采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解析 开放源扬尘采样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于2019年4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张璐
电话:(010)65645562
传真:(010)65645567
邮箱:daq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超
电话:(010)84943198
传真:(010)84943190
邮箱:fxs@cnem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邮编:100012)
附件: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