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发布-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10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发布

  来源:江苏发改 | 发布时间:2024-09-02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经江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目录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根据国家规定和江苏省实际动态调整更新。相关要求如下:
 
  “两高”项目认定以主产品为准。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按“两高”项目管理;节能环保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技术改造项目,在不增加产能和污染排放的前提下,不按“两高”项目管理。
 
  截至目录实施之日,属于未批先建的项目以及未依法依规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手续的项目,仍需落实“两高”项目要求。
 
  六大高耗能行业(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电力)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需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分工负责。
 
  属于目录注明“除外”的项目,若能效水平、清洁生产水平未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则该项目仍需按“两高”项目管理。
 
  目录如下: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http://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节能环保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