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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行动指南:开展绿色环保服务

  来源:工信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6-10-10

   日前,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共同牵头制定并发布《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指南》中明确表示要开展绿色环保服务。
 
  《指南》指出,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选择,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
 
  《指南》设置了推动创新设计发展、优化供应链管理、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创新信息增值服务等5个专栏。在“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专栏中明确提出要开展绿色环保服务探索制订绿色环保服务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开展绿色服务认证评价试点,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完善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医疗器械,以及部分机电化工类产品的售后维修体系和旧件回收体系,开展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等绿色环保服务。加大绿色环保服务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鼓励循环再利用。
 
  《指南》提出,发展专业化服务体系。以节能环保为导向,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等绿色环保服务。创新按服务计费模式,健全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
 
  《指南》还提出,要引导节能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由设备制造商向综合节能服务提供商转变,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提升综合节能服务水平。依托行业组织,支持高耗能企业与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对接合作,开展节能培训和节能诊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指南》制定的主要目标为通过三年的发展,服务型制造水平明显提升,对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基本实现与制造强国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格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工程院

  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

  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共同牵头制订了《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经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予以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国 工 程 院
 
  2016年7月12日
 



关键词: 绿色环保服务     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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