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4-06-18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经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和监察内容等,确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70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甘工信函〔2024〕174号
 
  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节能降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0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147号)要求,省工信厅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经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和监察内容等,确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70户(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实施监察单位
 
  本年度监察工作由省节能监察中心承担,具体核查规程、时间及其它要求由省节能监察中心另行通知。
 
  (二)复核整改
 
  企业若对监察结果有异议,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照监察工作管理权限,由各级工信部门安排复核。监察结果未达标的企业,要及时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按照《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总结上报
 
  按照要求,现场监察应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监察结束后由省节能监察中心将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总结(包括工作总结、实际监察企业名单、监察结果、有关表格汇总等)书面及电子版,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信厅(循环经济发展处)。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压实主体责任,协调配合好监察工作,推动完成“十四五”工业节能目标。
 
  (二)被监察企业须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完成自查.编制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积极配合现场监察,对被监察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廉洁意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专项监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依据合法、程序规范、结果真实有效。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循环经济发展处 黄奕 0931-8929262
 
  省节能监察中心 牛旭 0931-7703650

  附件:1.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2.企业自查报告模板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5日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http://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节能监察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