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9月3日,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就《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制定的相关背景以及重点任务进行专题解读。
专题解读1 攻坚行动“5个1”
天津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杨勇介绍说,针对今年秋冬季的污染特点,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基础上,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这是天津市首次专门针对秋冬季污染特点制定的方案,也是第一次专门设定了针对秋冬季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这次行动的基本思路是坚持问题导向,以“两散”为主攻方向,以燃煤锅炉治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重点行业(钢铁、有色、火电、焦化等)综合治理、排污许可管理(电力、钢铁、水泥、原料药制造等)、移动源污染管控和面源污染防控为抓手,以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突破口,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实现秋冬季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攻坚行动具体可以归纳为“5个1”:
1套攻坚目标
对照国家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各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以上,并综合考虑各区去年同期空气质量基准水平以及上半年改善情况,分为68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3档,将目标分解到各区,并细化到各月、各周,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秋冬。
1套组合拳
把对秋冬季空气质量影响最为显著的“两散”,即“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和城乡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作为主攻方向,同时狠抓企业治理、锅炉整治、面源管控、“车船油路”治理、错峰生产及运输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措施,形成一套组合拳,既包括治本之举,也包括治标之措。
1套管理台账
对照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将各项目标任务分台、分户、分家逐一建立了登记表、花名册和统计表,落实到部门、到区、到镇、到村、到户,层层压实责任,逐周、逐月把握调度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1套长效机制
严格考核问责、压实治污责任是打好攻坚战的关键。目前,各项任务已列出清单,目标、治污时间表和责任已经明确,将对各区、各部门以及进一步延伸至乡镇街的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督查和考核。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考核问责机制,将任务目标分解量化,通过16个驻区组,把目标、任务和责任“一竿子捅到底”,压实至基层,对督察情况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1套环保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环境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环境质量差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由市领导直接约谈,约谈3次后如再出现类似问题,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就地免职并进行相关处理。
专题解读2 加强扬尘污染管控
在攻坚行动涉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要求时,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介绍说,扬尘污染是近年来冬季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自2016年开始,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与南开大学共同开展《天津市大气颗粒物精细化源解析》研究,在全市16个区23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连续采集颗粒物样品,共取得PM2.5有效样本384个,PM10有效样本390个,对全市和各区域采暖期颗粒物来源进行精细化解析。
研究结果显示,2016年采样期间,PM2.5主要来源依次为燃煤(27.1%)、工业(22%)、机动车(21.5%)、扬尘(18.2%)和其他(11.2%),该结果体现出天津整体污染排放在行业间呈现均化的趋势,目前本市PM2.5距离年度目标和达标排放还有一定距离,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要降低污染物排放。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目前本市施工工地和道路都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控尘措施,但在土石方作业管控方面还存在较大难度,而土石方作业对扬尘污染的贡献又是比较大的,因此将土石方作业的管控作为了冬季扬尘污染管控的针对性措施。
天津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杨勇介绍说,在秋冬季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管控,是本市攻坚行动组合拳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根据天津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特点采取的一项针对性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有3个明确的前提条件:一是类别,对各类工地停止的是土石方作业,土石方之外的作业仍然可以依法依规照常进行,并不受影响;二是范围,全市只有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建成区外未作限制;三是特许,对于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等,确实无法停止土石方作业的,可申请特许连续施工。
专题解读3 “散乱污”是整治重点
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贾春宁介绍说,“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和城乡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是此次攻坚行动的主攻方向。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角度来说,工业污染源分两大类:一类是重点污染源(大中型工业企业),另一类是“散乱污”企业。“散乱污”企业大多没有任何治理设施,超标排放,严重污染,其污染问题越来越明显,在部分地区已经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整治“散乱污”企业,就是对不符合要求的,该淘汰关闭的坚决淘汰,能够提升改造,完善治理设施的,搬迁到园区纳入正常监管的,要督促整改,这将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