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环境保护部9月1日上午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2017 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推动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等十部门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六省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把稳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加强信息公开,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范围包括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 年10 月至2018 年3 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为了确保实现攻坚行动目标,环境保护部等十部门和六省市制定了攻坚行动总体方案,提出了11方面32项重点工作任务,和9项保障措施。同时,制定出台了强化督查、巡查、专项督察、量化问责、信息公开和宣传等六个配套方案,对攻坚行动作出系统部署,打出一套“组合拳”,建立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昨天,李干杰部长主持召开了贯彻落实攻坚行动方案工作座谈会,对攻坚行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
下面,请大家提问。
中国日报:我们都知道,中央环保督察已进行“全覆盖”,这次攻坚行动又提出专项督察,请问二者有什么区别?专项督察有哪些具体规定?
刘长根:现在大家都知道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正在进行,应该讲效果一批比一批好,老百姓也越来越关注,在座媒体记者也非常关心这方面工作。为什么还要搞一个专项督察,中央批准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里有明确的要求,除了正常的每两年左右一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督察以外,还提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不定期的、随机的、点穴式的督察,专项督察也要经过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以中央督察组名义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直奔党委、政府责任落实情况,要见人见事见责任,这些跟中央环保督察是一样的。但两者又有所区别,一是督察内容不同,中央环保督察内容包括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质量下降及其处理情况,特别是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属于综合性的督察。专项督察属于随机性、点穴式的,直奔问题去。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的事项进行督察,这也是很多社会反映,希望有些具体的问题要加强针对性督察,我们是有安排的。
二是方式方法有所不同。中央环保督察受理举报,但是专项督察一般不涉及这方面内容。主要是针对涉及具体事项、具体问题背后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和落实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加强调查取证,谈话问询,形成证据链,形成案卷,移交问责。
三是时间安排不同。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时间一个月左右,前期有督察准备,后期有督察反馈、移交移送、督察整改等,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前一般有两个月准备时间,进驻一个月,然后报告起草、反馈到整改、问责、“回头看”,实际上是连续剧。基本督察一个省下来,到最后完成所有环节要一年半两年,接着第二轮又开始了。专项督察就是奔着问题去,采取短平快的做法,目标就是依法依纪依实进行督察问责。
专项督察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补充,因为中央环保督察进驻结束以后,有些地方问题可能反弹,有些地方可能整改不力,有些地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对此我们随时可以专项督察。实际上我们已经开展过几次了,对保障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是很有作用的。
关于这次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专项督察,总的考虑是:督察进驻的时间可能安排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初,进驻时间大概是20天,或者15天,根据具体情况、问题的数量和工作量确定。已经制定了方案,待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大概是这么一个安排,督察进驻以后形成督察报告,同时形成问责案卷,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移交给省级党委政府,由他们实施问责,问责结果要征得我们同意,同时也要对外公开。大概是这么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