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击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极力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倡议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对生态环境部门存在的“黄牛”“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反映,现将整治内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政务服务中的“黄牛”“黑中介”“中间人”等及其背后的公职人员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二、整治内容
(一)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择中介机构等行为。
2.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黑中介”代办问题。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4.其他因政务行为不合理不合法催生“黄牛”“黑中介”的情形。
(二)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5.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
6.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7.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8.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黑中介”的行为。
9.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三)默许“黄牛”“黑中介”
10.对“黄牛”“黑中介”公然在其办公场所内向企事业单位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
11.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有关部门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
12.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
(四)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3.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指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
14.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
15.对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等情形。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1-6371196 0351-7731059
来信请寄: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7号
举报邮箱:spc7731437@163.com
欢迎广大企业、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积极反映问题,共同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齐心协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良好环境。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黄牛”“黑中介”等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黄牛”“黑中介”等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