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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危废单位,如何确定自己的管理类型?

  来源:环评人 | 发布时间:2024-02-20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①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 100 吨及以上、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
 
  ②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 吨及以上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③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 吨以下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以下方法确定:
 
  投运满 3 年的,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照近 3 年年最大量确定;
 
  投运满 1 年但不满 3 年的,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
 
  未投运、投运不满 1 年或间歇产生危险废物周期大于 3 年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副本等文件中较大的危险废物核算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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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险废物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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