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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发布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4-01-19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1月19日,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目标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
 
  排放标准方面,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达到超低排放的水泥企业每月生产时间至少95%以上时段排放浓度小时均值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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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泥行业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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