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自从12月25日的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及其配套文件后,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下面我们来看一条官方消息: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优化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修订的相关要求,需要对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功能进行优化调整。现就《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优化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17:00(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同时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具体事项参见附件。
联系人:张宇恒
联系电话:010-84757219
电子邮箱:zhangyh@acee.org.cn
附件1 公开征集程序
附件2 申报指南
附件3 申请函
附件4 项目申报书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4年1月5日
再节选部分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看看: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优化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申报指南
……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承担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修订内容,对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从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提交、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监督指导、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控、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管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监管等方面进行功能优化,并统筹考虑与统建平台、专家库系统、环评工程师培训系统相衔接。
1、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
一是增加提交单位设立材料、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场所和设施、工作场所购买或租用合同、仪器设备、科研课题情况及科研成果证明等信息。
二是增加提交编制人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业绩、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线下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证明,其他线上培训、发表论文、学术会议等其他继续教育70个学时)、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和从业经历相关材料等信息。
三是增加自主公开的选项,编制单位可以选择公开其业绩情况、科研情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编制人员可以选择公开其业绩情况、继续教育学时、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从业经历相关材料等信息。
四是建立信用平台公开指标体系,按照环评工程师数量、信用类别、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建立公开的指标体系和优先级别,便于建设单位择优选取。
2、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监督指导
一是增加编制单位现场检查环节模块。在环评单位首次建立诚信档案和累计失信记分达到20分时,编制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诚信档案提交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并在信用平台确认后,方可向社会公开(恢复公开)。
二是增加环评人员审核环节模块。在编制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后,在当前记分周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提交上一记分周期的全部继续教育学时、全职情况材料,信用平台向其从业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自动推送信息,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接到信息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诚信档案提交情况进行核实并确认。
3、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控
一是信用平台需对现有的质量控制流程进行优化完善,建立三级审核程序,包括编制主持人、审核人、审定人分别独立在信用平台进行确认后,方可导出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二是增加信用记分10分的提醒功能。当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记分累计失信记分10分,在统建平台受理环节自动提醒其“该单位(人员)已累计记分10分,请注意编制质量”。同时,在统建平台提醒建设单位关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状态。
4、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管理
一是根据新办法调整编制单位和人员的记分标准、记分项及分值,梳理管理部门的信用行为及对应的记分内容、记分项并对相应功能进行调整。
二是增加冻结功能。编制单位或者编制人员信用记分累计达到20分时,以及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发现联系不到编制单位或者编制人员时,予以冻结,经确认改正到位的,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确认意见后,信用平台将其从被冻结状态中移出。环评人员未提交其继续教育和全职情况材料的,信用平台自动对其诚信档案予以冻结,经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其提交的情况说明和承诺书后,信用平台将其从被冻结人员中移出。
三是新增四个信用类别和两类管理对象。需在信用平台建立信用管理功能,根据信用记分分值和业绩情况,自动生成守信、一般信用、较差信用、失信四个信用类别;自行识别重点监管的信用管理对象和“黑名单”关联管理对象。
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监管
一是新增人脸识别功能。编制人员应当在信用平台通过人脸核实身份信息,在从业单位的诚信档案建立后,在信用平台提交编制人员承诺书。
二是在《编制单位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增加二维码,扫码即可了解编制单位和人员信用状态。
三是优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管理。编制单位建立诚信档案,且配备编制主持人、审核人、审定人后信用平台向住所所在地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自动推送信息,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并在信用平台提交确认意见后,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开基础情况信息。原有信用平台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均需变更为信用记分管理,需调整信用记分业务流程。
6、系统衔接要求
一是完善信用平台顶层设计。将编制单位和人员信息提交、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信用记分、信用类别、信息公开等各方面业务模块和功能进行有效衔接。
二是完善信用平台留痕、统计功能,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每次操作的时间、具体内容进行自动留痕,并相应优化统计功能。
三是实现信用平台与环评统建系统对接,推送环评信用信息、接收环评文件受理和批复、修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等功能;与专家库系统对接,推送环评人员信用信息;与环评工程师培训系统对接,接收环评人员培训信息、并自动识别和累计培训学时,可向环评人员推送培训信息,实现点击报名。
1月5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中国环评网发布消息,标题为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优化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的公告,开宗明义是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修订的相关要求。据此可以预计出新环评监管办法的诸多内容。
1. 新环评监管办法或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优化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申报指南》,进度要求为:
2024年1月底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优化项目》技术需求和设计;
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软件开发和测试;
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软件部署并上线;
2. 征求意见稿中继续教育的内容保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优化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申报指南》,工作内容包括:
二是增加提交编制人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业绩、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线下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证明,其他线上培训、发表论文、学术会议等其他继续教育70个学时)、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和从业经历相关材料等信息。
3. 总纲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三级审核的要求保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优化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申报指南》,工作内容包括:一是信用平台需对现有的质量控制流程进行优化完善,建立三级审核程序,包括编制主持人、审核人、审定人分别独立在信用平台进行确认后,方可导出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至于大家最为关注的环评师数量,仍然很难判断,不过既然征求意见稿说了审核也需要环评师,那么大概率仍然需要。
此外,操作上增加了人脸识别要求,《情况表》上增加二维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