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苏财建〔2023〕186号
有关市财政局:
为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3号),现提前下达你市2024年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面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具体预算金额详见附件,支出列2024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请在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们对照示范有关工作要求,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尽快确定资金安排方案。资金安排方案应于收到资金30日内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水利厅。资金安排方案确定后,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请你们按照《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4号),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4年年底前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保送我厅。
附件1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分地区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