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保政策-专业情报站-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专业情报站 » 环保政策 » 正文

《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3-11-24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王宇航
 
  电话:(010)65645610
 
  邮箱:dqsxm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中国水泥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更多政策法规,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超低排放   环保管家   环保政策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