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3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京发改〔2023〕131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初步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