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
闽环保评〔2023〕7号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我厅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此外,根据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关于组织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2022年第四季度)核查工作的函》(环评函〔2023〕111号),我厅组织对部环评司初步发现问题的2份环评文件进行核查。
本次共抽取了第四季度40份环评文件,其中13份存在编制质量问题。部环评司开展的2022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工作中初步发现问题的2份环评文件,经核查确认存在编制质量问题。根据《监管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试行)》),对相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地进一步加强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对抽查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应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同时在项目后续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受到失信记分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评文件质量,树立企业与个人良好诚信形象。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结果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结果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通过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共抽取27家编制单位(省内15家、省外7家)编制的40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书12份、表28份)。环评文件的抽取侧重“高产”环评工程师及其从业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同时考虑环境影响相对较大、“两高”项目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并抽取部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复核。部环评司开展的2022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工作中初步发现我省的2份环评文件存在一般质量问题。
二、复核结果
复核的40份环评文件,有27份合格,合格率67.5%。其中,12份报告书中有8份合格,合格率66.7%;28份报告表中有19份合格,合格率67.9%。
环评文件的复核分数,省内编制单位在45.0~75.0,省外编制单位在40.0~72.5(详见附表1)。复核不合格的13份环评文件,涉及省内、省外编制单位各4家,分别为省内的福州环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楠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厦门正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省外的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环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正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有2家编制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分别为省外的深圳正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环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上述2家编制单位复核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部环评司初步发现问题的2份环评文件,经核查确实存在相关问题,复核成绩为不合格,编制单位分别为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南平圣美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三、处理意见
上述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主要存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错误,评价因子中遗漏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以及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错误,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或者错误,相关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以及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
根据《监管办法》及《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我厅对上述复核成绩不合格的10家编制单位及10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详见附表2)。
2022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成绩
表1-1 省内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备注: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南平圣美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为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复核初步发现问题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表1-2 省外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附表3
复核环评文件编制时间统计表
表3-1 省内编制单位环评文件编制时间统计表
注:环评文件编制时长指编制单位接受委托日期至审批部门受理日期的时间。
表3-2 省外编制单位环评文件编制时间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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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环评文件编制时长指编制单位接受委托日期至审批部门受理日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