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目前,我国每年产生近10亿吨城市垃圾,而且仍以年平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长。同时,我国还是全球主要的垃圾进口国家,接收全球56%的垃圾,去年进口逾730万公吨。垃圾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垃圾管理也显得格外重要。
垃圾管理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和垃圾处理。我国垃圾主要分为四类: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不成熟的垃圾分类使得目前我国垃圾收集方式主要是混合收集方式。混合收集方式指各种城市生活垃圾不经过任何处理,混杂在一起收集的一种方式。其优点和缺点也很明显。垃圾的科学分类,是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基础。混合是垃圾,分开便是资源。
我国垃圾分类起步较晚,公众垃圾分类的意识还比较淡薄。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通过鼓励引导和逐步采取强制性手段等途径,解决日益凸显的“垃圾围城”与“垃圾下乡”问题。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我国将在46个城市先行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届时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达到35%以上。
国家逐渐重视垃圾分类,而垃圾分类管理需要一个强制性、全国性、职权清晰的体系。体系的建立需要有一个实际可行的规则进行约束。立法体系的不完善会导致垃圾分类“乱而不从心”。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完整垃圾管理体系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细化明确各垃圾分类主体的职权和义务。有了法律法规的“领头”作用,可通过强制手段、经济手段和自愿手段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由于居民在垃圾分类上的高度自律不能天生习得,有必要通过鼓励引导与逐步采取强制措施而养成。对于不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法律法规的企业或个人,制定惩罚机制。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对垃圾量较少、主动垃圾分类的居民收取较低的垃圾费用。通过经济利益手段直接促进公民进行垃圾分类。
为此,广泛的基层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缺一不可。需要强调的是,建立垃圾分类意识应该从娃娃抓起,其中做好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实践具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社会媒体可加大宣传力度,对垃圾分类进行不厌其烦的宣传,慢慢将垃圾分类方法渗透到公民生活,让公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如今我国的垃圾分类正走在“法制化、制度化”的道路上,我们要通过立法和强制手段,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弘扬对社会责任的共同担当。要鼓励人人参与、人人自觉,使垃圾分类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使这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坚持下去并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