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审查专家的要求-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审查专家的要求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3-08-01

 
  致环评审查专家的公开信
 
  各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专家行为,确保环评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现特强调专家参与技术评审“七应七不”事项:
 
  一、“七应”工作准则
 
  (一)应当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认真细致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二)应当严守工作纪律,自觉保守被审查对象技术、商业秘密;

        (三)应当主动回避利益相关项目;
 
  (四)应当加强学习,精研业务,与时俱进;
 
  (五)应当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六)应当坚持原则,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

        (七)应当负责到底,无偿协助对环评文件修改内容的复核工作。
 
  二、“七不”行为规范
 
  (一)不得在技术审查工作中偏袒、歧视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相关方),干预、影响审查过程和结果;

       (二)不得吃拿卡要、刁难相关方,收受、索取相关方支付的专家费、馈赠的财物、给予的其他不当利益,或提出与技术审查工作无关的要求或暗示;

       (三)不得要求相关方车接车送,或接受邀请参加宴请、旅游和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等活动;

       (四)不得参加审查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或者提供咨询服务;

       (五)不得在评审会后再次或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出具模糊笼统、缺乏针对性的专家意见,或对明显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出具同意通过评审的意见;

       (六)不得要求相关方补充环评导则和环评报告表格式以外的评价内容;

       (七)不得在技术审查及环评修改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向相关方推荐、承揽其他业务,推荐或指定环评、环保设计、设施运营单位,推销环保产品,参与有偿中介活动。
 
  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与广大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一起坚守廉洁、自律、客观、科学的职责底线,同心协力打造公平竞争的环评审批氛围,推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请各位专家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及道德规范,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我局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将有关处理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坚决将不负责任的、违反廉洁纪律的专家从专家库中清除。
 
  最后,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8日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http://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环评审查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