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环办便函〔2023〕241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该文第十条明确:
第十条 【编制单位能力要求】编制单位应当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审核人还应当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同人员。
因为第十条未明确审核人必须是全职人员,不少环评单位和环评师就理解为审核人可以不是全职人员,如此么?有专家批评环评师:天真!环评师冤不冤?
这次好像确实环评师错了。
因为上面第十条明确了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同时该文件第五条明确:
第五条 【编制人员界定和知识更新】 编制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或者具有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按照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本办法所称编制人员,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主持人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负责人。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的编写人员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的编写人员,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核人员。
上述第五条明确了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审核人员,第十条明确了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那么自然审核人员也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