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为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500KV宝安交流站、±800KV东方交流站核发全省首批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标志着广东省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为全省顺利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为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推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12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变电工程排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浙江、广东和陕西3个省份开展试点,深圳被列为广东省2个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城市之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周密制定《2023年深圳市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变电工程(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变电工程(试行)》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变电工程(试行)》制定变电工程排污许可工作程序和办事指南,组织15座变电工程开展排污许可试点工作。今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专题组织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等单位进行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交流座谈,针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出加强政企沟通、简化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流程等具体措施,并多次现场指导企业开展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填报和许可证申领工作,认真开展现场核查。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积极响应,与政府部门密切沟通,掌握技术要求和相关政策,认真做好许可证申报工作,如期取得排污许可证,也是全国首张特(超)高压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负责人表示,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要求,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做好台账记录和管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国家推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贡献力量。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探索变电工程环评与排污许可“评证合一”新模式,为建立全面高效的变电工程环境管理体系贡献“深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