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发布《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2023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按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评估技术指南(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评估指南)要求,对纳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监管及水污染物平衡核算范畴的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附件2)、生产废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开展调查评估,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报告。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无锡、南通市市政园林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
现将《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8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