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难度大,这不仅仅是从事此项工作的人的感受,也是社会大众共同的感受,我们甚至可以从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进行明察暗访时所遭遇的一些奇特现象上看出一些端倪:比如,天津宁河区在落实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时敷衍塞责。为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仅采取杂物堵塞排污口、设立挡水墙等临时性措施,管网建设等治本工程严重滞后。而天津的静海区水务局为应付环境保护督察,更是胆大妄为地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
无独有偶,中央环保督查组在湖南督查发现,为了追求一时经济增长,2013年永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要求实施涉企首违免罚制、涉企轻微违法行为整改制、下限处罚制。
更有甚者,督查组发现还存在湘潭及湘乡两级政府为企业开假证明的恶劣现象。
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会如此“厚爱”,原因倒也非常简单,因为企业的经营生产能带来地方发展的GDP,能带来就业和税收,能够带来地方经济发展政绩考核的漂亮数字,所以有发展才有一切。
要发展,更要环保,对不对?对!道理谁都懂,青山绿水给个金山银山都不换。但这些道理对某些地方官来说,它只是在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时候的一套说辞,并不能和现实的政绩以及发展思路相匹配和挂钩,一旦环保要求和投入超出了企业愿意“割肉”的投入比例,需要地方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很多地方的官员还是会习惯性的选择以牺牲环境来换取所谓的“发展”。
中央督查组,名号和力度以及震慑力不可谓不大,但仍有一些地方敢阳奉阴违,为什么呢?还是问责力度不够,没有真正祭出雷霆手段,如果在问责上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出现问题,直接问责一把手,而且是一责到底,可能就会有另一番景象。
当然,针对不同层级的环保违法现象,可以厘清地方领导的责任担当,实行不同的问责力度,但有一条必须要到位才行,那就是要让问责制度能在地方领导的思想意识里留下深刻的印象,牢固树立环境出问题,一切都免谈的理念,只有这样,一些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才能有根本改观。
现在有一个词叫铁腕治污,既然是铁腕,那应该首先从铁腕问责开始,毕竟在当前的体制格局下,地方一把手的重视还是起到相当的作用,只要一把手真正重视了,环保问题,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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