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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3-05-19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5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的通知,为推进有关工作,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请督促指导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命名和获批开展示范创建的园区按要求提交2022年度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大纲见附件)。请汇总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园区建设评价报告(需加盖园区管理机构公章),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关于报送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生态工业园区是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生态工业园区为工业碳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
 
  为推进有关工作,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请督促指导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命名和获批开展示范创建的园区按要求提交2022年度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大纲见附件)。请汇总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园区建设评价报告(需加盖园区管理机构公章),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王帅
 
  电话:(010)65645386
 
  邮箱:wang.shua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大纲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代章)
 
  2023年5月11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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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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