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2〕23号),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对典型违法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对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手段依法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指出,对服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排污许可技术机构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台关于规范排污许可技术机构信用管理的指导文件,加强对技术机构管理、考核、退出和信用管理。
那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于企业具体来说,有哪些需要提前关注的点呢?(以下简称“意见稿”)
01、自行监测方案
“意见稿”中指出,在监测数据要有记录、整理、存档要求等,也要有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等相关内容。
的自动监控预警功能,不仅可以帮你详细记录了监测的排污数据,相关资料全部留存、留档,同时在系统内部也配置了厂区点位图,可以清晰的标记相关点位及排污的相关指标等数据。对于排污超标、超排等情况,企业也可以预先设置好参数,在即将违规之前,收到预警信息,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规避相关风险。
02、排污管理
“意见稿”中指出,除了监测各环节的数据需要记录之外,自行监测设备的运维记录也同样需要记录。
产品还可以对第三方运维企业实现智能化的管理,帮你从运维公司的基本信息、资质管理、运维人员证书管理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的管理。同时,相关监测信息等可以全部保存在系统内,避免因人员交接等情况而造成的资料丢失等问题。
03、法律法规
“意见稿”中指出,将对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偷排投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惩重罚。
产品以排污许可证的证后管理为核心,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企业排污合规性管理为目标,再结合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目标,帮助企业做好排污相关要素的全方位、系统化、智能化的管理,整体降低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的成本,实现降本增效。